被火紋身的女孩
微不足道的機車打滑引起火燒車,
一場車禍,我成了獨臂少女
『96年7月10日晚間9點多,臺中市進化北路上一輛機車三貼飆速,疑似因過彎壓車不慎打滑,車身瞬間起火燃燒。駕駛人由於酒駕心虛,見狀後馬上逃逸。同車的後座女子被彈飛數公尺,僅受輕傷。曲身於腳踏板的莊姓女子,因撞擊力道猛烈,瞬間昏迷,置身火海之中……。莊姓女子歷經一次又一次的截肢手術,才得以保住性命。心跳曾一度停止的她,兩個月後,奇蹟似的甦醒。』
關於我車禍當時的報導,各家媒體差不多都是這樣描述的。等我奇蹟般清醒過來時,已是事故發生後的兩個多月了。
仍處於半昏半醒間的我,不斷產生幻覺,我不確定自己身處何處。因為我像極了《來自星星的你》中的都(敏俊)教授,擁有可以瞬間移動的超能力。早上睜開眼睛時在這邊,晚上睜開眼睛時又到了那邊。只是千變萬化的時空場景,完全沒有「人在醫院」這一場。
身心重創的我,看不見未來
那時,我嘴裡插著呼吸管,和外界溝通的唯一方式是「寫字」。每次一到會客時間,我會跟媽媽示意,「我想要照鏡子,我想要看自己」。她卻總是慌張地推託說「這裡沒有那種東西」。甚至,連護士也會附和媽媽的說法。肯定有問題,似乎是怕我看到「不該看的」。
我住在加護病房的時候,唯一能做的娛樂就是聽音樂。我的床頭擺了很多的專輯。媽媽很用心,除了把我國中以來,就死忠支持的李聖傑的專輯帶來外,還會去向年紀與我相仿的人打聽,看看最近流行哪些專輯,然後,買來送我,讓我在病房裡可以聽。
某天,我「靈機一動」,請媽媽把其中一片CD拿給我。我想看看專輯上介紹。拿到CD,我翻到背面。終於,我看到自己的模樣……。
嘴裡插著呼吸器、只剩半截的鼻子、不完整的耳朵,還有看起來很驚恐的雙眼。此外,其他地方都被滲出血漬的紗布包覆著,我像極了歷史課本裡才會出現的木乃伊。
「妳……還好嗎?」媽媽肯定沒料到我會這麼做,嚇傻了。我在紙上寫下「沒事」,故意還問了其他的事,想要扯開話題。其實,我超後悔,為什麼要「自作聰明」,想到這個方法。
過去,身邊朋友都說我是「外貌協會」。對自己要求,穿衣服很講究,出門前還要先洗頭,讓頭髮蓬鬆才好看。交朋友也是外表第一,所以,我的朋友不是帥哥,就是美女,要不然至少會打扮。
看到這樣的「新面貌」,我怎麼可能沒事,我根本被自己的可怕模樣嚇到,無形衝擊毫不留情地迎面而來。我強忍著淚水,等到會客時間結束,媽媽離開病房,我才徹徹底底地崩潰了。
之後的每一天,我的腦中時刻會浮現出自己恐怖的模樣,生不如死的念頭愈加強烈。可悲的是,我連動的力氣都沒有,想死也死不成。
經歷這場意外,不僅讓我身體重創,就連心靈也傷痕累累。我難以接受,居然是我的「朋友」,肇事後逃逸,放任我燒成火球。
再來,我開始責怪醫生、怨懟家人,為什麼要把這樣的我救活,就讓我葬身火海不是更好嗎?奇蹟雖然讓我活了下來,可是,未來的我,要如何有勇氣繼續活下去呢?如此破碎的我,存在這個世界上,究竟有什麼意義呢?我簡直不敢想像。
明知道這條罪,根本不該怪任何人,是我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才對,但是,「遷怒」起碼會讓我好過一些。畢竟,我才14歲耶,我沒有能力,也沒有勇氣,承擔起如此重大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