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後,陳沂跟雞排妹互相控告對方違反個資法,然而地檢署最後卻作出「不起訴陳沂、雞排妹則以違反個資法起訴」的決定,跌破了許多人的眼鏡,到底為什麼同樣是洩漏手機號碼的行為,一個獲得不起訴處分、另一個卻被起訴了呢?
亂公布手機號碼會犯法?律師:恐負擔刑事責任
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中提到,一般民眾不可以無故蒐集、處理或是利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必須是基於合理的目的,像是為了提供法律服務而索取資料,或是有經過本人允許等例外的前提才能進行。根據施宇宸律師的分析,沒有任何理由、惡意地公布別人的手機號碼,無論是為了自己或他人的利益,或只是單純想讓個人資料的擁有者受損害,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當中,就屬於刑事責任,是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的。 (編輯推薦:勞保繳得少,卻合法A更多年金?該加保職業工會勞保嗎?看清政府沒說的漏洞)
而施宇宸律師也舉過去遇過的公寓大廈糾紛為例,某社區內因為有住戶積欠太久的管理費,管委會催繳不成,最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但順利獲得支付命令的管委會不肯罷休,為了殺雞儆猴,就把該住戶的資料直接張貼在社區的公布欄,後來住戶就以違反個人資料法提起告訴,法院最終認定管理委員會的主委公布住戶的姓名、住址、收到支付命令的事實,已經構成非法利用該住戶的個人資料,處以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再回到前面提到的陳沂、雞排妹互告事件,為什麼惠有一個不起訴、一個起訴的狀況呢?施宇宸律師從新聞報導來分析,主要是因為雞排妹在知道自己的手機被公開了之後,並沒有因此感到不便,反而在社群媒體上發文,說自己有兩支手機、不會受影響,甚至鼓勵粉絲在購物時可以報她的電話累積點數,才讓檢察官認定雞排妹的手機號碼被公開後,不會對他造成損害,也就不構成個資法刑事責任的條件了。
除了手機號碼被個資法保護,還有哪些資料也是?
施宇宸律師表示,一般法律上會把「個資」區分成「一般個人資料」以及「特種個人資料」,而一般個人資料就像是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狀況、家庭狀況、教育、職業、聯絡方式、財務狀況、社會生活或是其他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出特定自然人的資料等,都屬於個人資料。
而特種個人資料則是因為涉及到個人比較特殊且敏感的資料,若肆意公布可能會造成社會不安、或讓當事人受到傷害,所以需要更嚴格的保護,像是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都算是特種個人資料。
如果把IG、FB上面的公開資料分享出去,也算是犯罪嗎?
上一段提到,像是教育程度、家庭狀況都屬於個人資料,那是不是參加親戚的畢業典禮、在FB上傳合照留下「恭喜XXX台大法律系畢業」就算是洩漏個資呢?施宇宸律師表示,雖然親戚的學生身分、FB帳號都是她的個人資料沒錯,但並不是一定會構成犯罪,前面也有提到,違反個資法的構成要件必需是:有意為之+足以造成損害,才會有刑事責任,所以如果行為太過輕微,或是有經過對方同意才上傳,都不會構成犯罪喔。
現在因為社群媒體很發達,手機拍照、錄音以及錄影很方便,當發生糾紛的時候,很多人當下就決定把可能的證據給保留起來,然後透過網路的力量將這些所謂的「證據」傳播出去,但大家都忽略了個人資料保護的重要性。施宇宸律師提醒,即便遇到不法之人、想發動網路的力量公審他,最好還是三思一下,才不會最後正義還沒實現,自己反而吃上一個違反個資法的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個資被曝光、收到一堆垃圾訊息,該如何應對?
網路發達,讓資訊安全的問題變得日益嚴重,許多人都曾經因為個資外流而在手機或E-mail上收到垃圾訊息,但就算法律上有對個資法進行規範,施宇宸律師還是表示「殺雞焉用牛刀」,不需要每收一封簡訊就要提告,除了真的告成功後能獲得的利益很少外,過程中還得耗費不少打官司的時間與心力。
若想杜絕收到垃圾訊息的問題,施宇宸律師建議回到科技層面來處理。以先前爆發的「iMessage之亂」為例,由於iOS系統中的iMessage提供了不用外部通訊軟體、還能與簡訊系統連動的免費通訊功能,而詐騙集團就是看中其能夠廣發、不需要負擔簡訊金額的特性,大肆利用iMessage功能來投放詐騙訊息,所以如果不想收到垃圾簡訊,就可以進入設定中關閉iMessage來減少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