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依照國民年金法第15條第2項規定,配偶需要負連帶繳納保費的責任,類似跟銀行借錢的連帶保證人差不多的概念,如果欠保費的人不繳,政府可以向配偶請求繳費,而且依照國民年金法規定,還可以對配偶開罰!依照政府所公布的數據,過去是針對欠費者的配偶、且年收達200萬元,挑200名來罰;目前改為隨機通知200名欠費者、30天後再對其配偶催繳。
總之,萬一你結婚了,配偶反而會因為你不繳年金而被罰。但為什麼只罰配偶?律師坦言,這是國民年金制度上最莫名其妙、最令人詬病的地方,不罰本人卻罰配偶,而政府給出的原因是,國保欠費罰配偶的制度,是參酌「家務有酬」的概念。
舉例來說,比如一對夫妻結婚,婚後妻子工作賺來的存款共有100萬,丈夫在家當家庭主夫顧小孩,沒有收入,離婚時,丈夫可以請求50萬的剩餘財產分配(100萬÷2),因為丈夫家庭分工中也有付出勞務,對於妻子的收入有貢獻,離婚時應該能夠向妻子請求現存一半的剩餘婚後收入,這就是政府所提到、同時也是民法有的制度設計,所謂「家務有酬」的概念。而且即使離婚也一樣,連前妻、前夫都可能被罰。
但施宇宸律師也說,民法剩餘財產分配這個大制度裡,會導致「夫債妻償」、「妻債夫償」的相關條文,早在8、9年前民法的一次修法中就給修掉了,而國民年金法中這個容許國家可以向債務人配偶要求繳費的規定,竟然還擺在那裡,有些觀點認為,這樣某程度豈不是成了對婚姻的一種懲罰?
政府自己都不太想管…所以國保到底繳,還是不繳?怎麼評估?
「有很多人會講說,政府其實不想管國民年金。最主要的就是它的數據非常難看,施行至今已經10多年,卻只有40%左右的繳費率,現實狀況竟然有超過一半的人都選擇不繳!」
施宇宸律師分析,如果政府真的想提高國民年金繳費率,無疑是兩種解決途徑,第一個就是好好提升誘因,但偏偏又說「你不繳你不會被罰」,對年輕人來說繳費意願更低,畢竟大家要領最看重的老年年金給付,要從25歲開始繳到65歲,還要期望自己65歲時這個給付不會被砍、不會破產、不會被通膨吃掉;相較之下,快要退休的人比較會願意繳,因為繳沒幾期就可以開始領退休金。
「至於第二種解決途徑,則是政府將國保改成像勞保或健保一樣強制,但執政者這麼做會被罵爆。」
至於很多人會在意,那我到底要不要繳?施宇宸律師提供幾個評估方式可以參考:
- 自己不繳不會被罰,但如果你結婚了有另外一半,可以考慮會不會害到配偶被罰
- 前面幾期如果有欠費,政府會持續寄發催繳通知,若真的要領取國民年金給付,就不能夠有欠費。實際計算老年年金,如果真的繳了2、30年,等到65歲可以開始領年金的時候,大概也就是一萬多元,不妨考慮自己的短、中、長期財務規劃,因為如果不繳,這筆多出來的錢或許能投入平時財務規劃運用的資金。
施宇宸律師直言:「我必須老實說,國民年金的負債依照2021年的新聞已經達到1兆2259億元之多,政府自己精算的結果,預計國保最快2048年9月左右就可能破產…所以如果2048年之前你就退休可以領錢,算一算可以領幾年,你就知道繳了划不划算了。」
參考資料:
- 《你知道的太多了》/施宇宸律師(Youtube貓奴律師)/獨売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