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事件我們時有耳聞,常見的情況是父母對孩子的不當管教甚至是單純的暴力毆打、辱罵,假如今天的角色換成是公婆對媳婦、女婿動手,那麼情況一樣是家暴嗎?如果公婆並未動手而是動口,情況也會算是家暴嗎? (編輯推薦:婆婆說「這都是我們家的錢!」她含淚體悟:4種高情商回應,從受暴的婆媳關係解脫)有一名婆婆時常會因為各種事情去指責媳婦,從吃飯、照顧孫子甚至是婆婆自己跟兒子吵架後也都會遷怒到兒媳婦身上,不顧兒媳婦生完孩子還在月子中心,半夜打去罵兒媳婦,甚至還會打電話給兒媳婦娘家,質問對方是怎麼教子女的,這樣的生活讓兒媳婦難以忍受,最終不得已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來阻止婆婆繼續對自己做出言語攻擊。
可能會有人好奇說為什麼媳婦有辦法成功聲請保護令,因為婆婆畢竟也不是媳婦自己的親人,只是姻親的關係,這樣也可以被視為是家庭暴力而聲請保護令嗎? (編輯推薦:十年看婆、十年看媳/婆婆罵到媳婦「切心」!當婆媳走到「不用你管也不用管你」時)
當然可以喔!在家庭暴力防治法中就有表明所謂家庭成員的範疇,除了配偶或是前配偶外,配偶四親等以內的血親,也會算是家庭暴力防治法規範的家庭成員之一,而婆婆儘管只是姻親關係,但屬於丈夫四親等以內的血親,因此也算是受規範的家庭成員。
而所謂的家庭暴力不僅限於肢體上的暴力攻擊,言語、精神、經濟上的攻擊及控制也都算是一種家庭暴力,而婆婆長期對媳婦無端指責,無論大小事都以言語攻擊媳婦,這樣的情況明顯已經不是單純的溝通,而是對媳婦的言語及精神暴力,因此媳婦去聲請保護令本來就是沒問題的,而在保護令的限制下,婆婆就不能再去騷擾、對媳婦做出言語精神方面的攻擊,否則就會變成是違反保護令的情況,若是媳婦受不了婆婆在有保護令後還持續對自己進行攻擊,是可以去提告婆婆違反保護令的,最重恐怕得面臨三年的有期徒刑。
或許很多家庭都有所謂的婆媳問題,然而律師要提醒大家,懂得互相尊重,好好去溝通,才是維繫家庭和諧的長久之計,若是仰仗長輩的身分不斷去對後輩進行言語精神方面的攻擊,最後恐怕會導致雙方因此撕破臉,甚至得面臨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文獲黃靖芸律師授權轉載/更多文章請見「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臉書粉絲專頁
作者簡介:黃靖芸,執業律師。希望自己能傳遞溫暖,改善大眾對「法律人」的刻板記憶,現任家事專科律師,民事求償律師,也擔任刑事辯護人。更期許能透過簡單直白的文字,分享更多法律知識與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