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書瑤則透過經紀人回應:「因為工作忙碌、常常飛海外工作,不在台灣,而疏忽沒有把日常生活事務處理好,但無暇不是理由,我已深自檢討,用最快速度處理完畢。日後一定會嚴以律已,也請家人協助定期繳納管理費,私人物品也會盡快處理好,真的很抱歉造成鄰居與管委會的困擾。」
不交管理費會怎樣?小心被趕出社區,連房子都可能被法拍!
每個月都要繳納的管理費,會用來支付物業、保全、清潔人員的薪水,以及維護公設、電梯維修保養等等公共支出,所以如果有住戶欠繳管理費,就可能影響社區運作、降低居住品質。積欠管理費的話,管委會通常會先口頭提醒,要是住戶仍置之不理、繼續欠繳2期的管理費,就可以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那如果管委會寄發存證信函後,住戶還是繼續裝死、不當一回事呢?這時候管委會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是住戶收到支付命令後的20天內未向法院提出異議,管委會就能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該住戶的財產取償、且住戶仍需在清償日前繳齊費用。 (編輯推薦:【隋棠遭控噪音擾鄰】鄰居製造噪音,讓我受不了!律師教你可以「這樣」請求賠償)
要是到這一步,住戶仍不為所動,且累積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的話,要是3個月內不繳清管理費,就可以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訴請法院強制該住戶遷離;住戶是區分所有權人時,則可以請法院要求該住戶讓出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部份,若在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不自行讓出,並完成移轉登記手續的話,管委會得聲請法院此房屋鑑價拍賣。
別讓包裹塞爆管理室!小心被拒絕代收,或額外多收保管費
現在很多社區大樓的管理室都有提供包裹代收的服務,但也有不少住戶把這份方便當成隨便,只花1分鐘就下訂6、7個包裹,但到貨時卻硬是等了6、7天才願意取貨,導致每天都有滿滿的包裹堆滿大廳,而過去就有管委會祭出「包裹放超過三天就要付保管費」、或是「單次超過5件包裹不代收」等手段,來對付總是延遲取貨的住戶。
《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中,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提到:「現在既有的建築物,全面面臨包裹空間與人手不足的跡象。」尤其是疫情過後、生活型態改變,除了郵件,從床鋪、沙發等大型傢俱,到生鮮物品等包裹層出不窮,再加上過去社區興建並未規劃大型收發室,所以大量的包裹其實對每個既有社區來說都是災難性的問題。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想問:我明明有繳管理費,管理室沒有理由拒絕代收包裹吧?其實,並沒有任何法律規定管理室一定要代收包裹,但面對滿坑滿谷的包裹,還是可以由管委會討論出一個合理的社區取貨方案,而包裹管理費用也是如此。此外,如果住戶有要安排出國等一段時間不在社區的行程,自己就要先控管一下網購的到貨日期,或是請鄰居幫忙代收等,才不會造成管理室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