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自住公寓位於新北市,市價約為1,660萬台幣。這套房屋是他父親在106年贈與給他的,因此成本為房屋評定價格和土地的公告現值60萬。
這表示,國稅局將以1,660萬的成交價,扣除60萬台幣的成本,認定黃先生出售房屋的獲利為1,660萬台幣。 (編輯推薦:「財產早晚是兒子的」爸媽霸氣送房,該贈與或買賣?資深代書急喊:這樣做現省4種稅)
目前黃先生已經持有這套房屋7年,因此房地合一稅率為20%,因此房地合一稅高達320萬。
黃先生有些後悔,當時用「贈與」取得房屋,導致取得成本偏低,要繳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善用「房地合一400萬免稅額」
經過專家R姐檢視,發現黃先生符合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的認定條件:
- 設籍條件: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須在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
- 居住事實:必須「連續」居住滿6年。
- 持有期間:在交易前6年內,房屋沒有出租或用於商業。
- 優惠次數限制:過去6年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沒有使用過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可以扣除房地合一400萬的免稅額,房地合一稅率也從20%降為10%
房地合一稅計算:
(課稅所得額1,600萬-免稅額400萬元)×10%自用稅率=120萬元。
太好了!因為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條件,房地合一稅由320萬降低為120萬。」
別忘了「房地合一重購退稅」
雖然已經降低,但120萬台幣的房地合一稅還是不少。黃先生是要換屋自住,還可以善用「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
- 在2年內買賣房屋: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2次移轉房屋所有權的行為間隔不超過2年。
- 符合自住宅的規定。
重購退稅可以退多少?
- 大換小:賣價高於買價,按比例退
假設黃先生賣出的房屋價格為5,000萬,而買入的新房價格為2,000萬。
賣房時所繳的房地合一稅120萬×(買進新房的價格2,000萬/賣出房屋的價格5,000萬)=退稅金額48萬。
房地合一稅120萬,扣掉重購退稅48萬,實際繳納的房地合一稅降低為72萬。 - 小換大:賣價低於買價,可全額退稅假設黃先生賣出的房屋價格為1,660萬台幣,而買入的新房價格為3000萬台幣。
賣房時所繳的房地合一稅120萬×(買進新房的價格3,000萬/賣出房屋1,660萬的價格),就可以全額退還。
黃先生的情況屬於「小換大」,因此房地合一稅120萬可以全額退還。
請注意!除了新制的房地合一稅,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和土地增值稅也可以進行重購退稅。
R姐貼心提醒:由黃先生的案例,我們可以發現稅務規劃的重要性。為了避免未來的稅務問題,建議在進行任何房產交易前,都應該先諮詢稅務專家,才能保障自身利益,合法享受稅務優惠。
作者簡介:廖嘉紅(R姐),擁有擁有退休理財顧問(RFA)執照、國家級人身及財產雙證照,超過20年保險經紀人經歷。更多精采文章請關注臉書粉絲專頁: R姐的保險理財小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