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安全帽、在人行道違停恢復檢舉!5項可檢舉違規有哪些?
交通委員會4月29日逐條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針對原本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違規案件,保留了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在身心障礙車位違規停車、逆向停車及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等5個項目開放民眾檢舉。
不過除了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和占用身障車位明顯違規,為什麼逆向停車也會列入違規?騎樓停車可以檢舉嗎?對此,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說明,逆向停車代表停車前有段逆向行駛違規,因此維持開放檢舉;而違停的部分以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為主,考量到城鄉環境不同,在鄉下地方停車環境尚未完備前,暫時不開放檢舉騎樓停車。
【5項可檢舉交通違規】
- 騎機車未戴安全帽
- 身心障礙車位違規停車
- 不依順行方向停車
- 人行道違規停車
- 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
科技執法也不計算違規記點!違規納入記點、扣抵方式一次看
去年6月,交通部搬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增加民眾檢舉違規的項目並檢討違規記點的制度,但卻造成案件數量暴增,其中1年內累計12點就得吊扣駕照2個月的規定,大大打擊職業駕駛與民眾的生計,對此,本次通過的修正案,將違規記點規則限縮。
草案明定,違規記點限縮違「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會納入記點,也就是排除掉科技執法、民眾檢舉等逕行舉發,同時調整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1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