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假:北部地區】
- 宜蘭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基隆市: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台北市:陽明山國小23、24日照常上班、停止上課;湖田實驗國小23日停班停課。
- 新北市: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桃園市:三光國小附設幼兒園、高義國小附設幼兒園24日照常上班、停止上課;華陵里、三光里、高義里23日停班停課
- 新竹縣:玉峰國小、石磊國小、秀巒國小、新光國小23、24日照常上班、停止上課
- 新竹市: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低溫假:中部地區】
- 苗栗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台中市:和平區所轄幼兒園23日下午1點起停班停課;和平區所轄國中、國小、幼兒園24日停班停課
- 南投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彰化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雲林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低溫假:南部地區】
- 嘉義市: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嘉義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台南市: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高雄市: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屏東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低溫假:東部地區】
- 花蓮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台東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低溫假:外島地區】
- 澎湖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金門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 連江縣:23、24日正常上班上課
寒流也可能停班停課?勞動部:低溫遇災才有可能放假
低溫出門,感覺連人都會結成冰棒,有哪些原因可能放「低溫假」或「寒流假」?現行法規並沒有因為寒流而停班停課的標準,而寒流來「冷到想放假」,勞動部表示唯一機會就是「縣市首長依其他天然災害裁量」。 (編輯推薦:睡覺先蓋毛毯還是棉被?節目實測這樣才最暖!冬眠級「三明治蓋被法」真正保溫)
從行政院人事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來看,停班停課的實施權責在於各縣市首長,而天災的定義就包括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及其他天然災害。
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並無規範低溫或高溫的停班停課標準,除非因為低溫導致發生災害,例如降雪影響水電中斷,或是地面結霜影響通行、交通安全等,各縣市首長才能依「其他天然災害」裁量,宣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史上首次「寒流假」2016霸王級寒流
2016年的「霸王級寒流」登台,當時台北氣象站最低溫測得4.4度,陽明山更創下-3.7度的低溫歷史紀錄,當時總共造成至少60人猝死,其中桃園市、新竹縣、宜蘭縣與台中市部分地區共12所學校,也因低溫下雪擔心師生安危而停班停課,成為台灣歷史上首次「寒流假」的案例。 (編輯推薦:寒流冷炸⋯開電暖器又怕超耗電!台電揭怎麼用才省電,冬天這些家電也是吃電怪獸)
如果放低溫假/寒流假,薪水該怎麼算?
若是真的不幸因低溫造成災害,必須停班停課,就屬「其他天然災害」的範圍,和颱風假同樣受到《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若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途中任一轄區宣布停止上班而未出勤者,不能視為曠工、遲到、扣發全勤獎金,甚至是強迫勞工請假。
如果停班停課當天是「一般工作日」,員工也有上班,就要照常給薪,但要是因為天候關係產生額外的加班費或津貼,則看雇主和勞工如何協議;若停班停課遇「休息日」,但雇主仍要求員工出勤,則需要依《勞基法》給予員工加班費。以出勤8小時為例,出勤的前2小時可得到每小時工資的1⅓,而第3小時起可得到工資的1⅔加班費,也就是「(時薪×1⅓×2)+(時薪×1⅔×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