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是怎麼回事?國三生割頸案事發經過
據悉25日時,一名女同學原想趁著午休時間找閨蜜聊天,卻遭楊姓男同學以「妳不是我們班的」為由將女方趕離教室,對此女學生忿忿不平,轉頭向自己的「乾哥」郭姓男同學告狀,為替乾妹出一口氣,郭生便持彈簧刀猛刺楊姓男同學多刀,包括頸動脈、左胸6刀與右下背近腎臟處4刀。
受害國三生於加護病房救治兩日,仍宣告不治
儘管事發當下有其他學生將兩人拉開,但因楊姓男同學的傷口位於重要臟器與大動脈,最後不敵傷勢於27日凌晨去世,得年僅15歲。楊姓男同學的不幸離世讓家屬與師長們悲慟萬分,其中曾教過楊姓男同學的老師也在臉書撰文稱讚祂既優秀又富有正義感,還會主動提問、深入了解課程內容的好學生,感嘆「天知道像這樣特質的學生在如今有多麼稀少」,但基於現行法律對未成年犯罪者的權益保障,讓該名老師也忍不住更直言:「很想要大吼說這世界究竟怎麼了,開始質疑很多的法條規章究竟是伸張了正義還是保護加害者。」
行兇國三生可能負哪些刑責?年僅15歲將輕判?
事發至今,持刀傷人的郭姓男同學與其乾妹和一夥好友仍在網路上互相加油打氣,更大言不慚地聲援加害者說「一切都會沒事的」、「祝刑安,等你回來」等,讓許多網友直批沒有悔改之意,也因此有不少人要求法院重判,最好是比照成年人判處郭姓男同學死刑,但事實上,礙於他只有15歲,仍屬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管轄範圍內,所以很可能會從輕而判。
律師分析:父母準備賠到脫褲,但少年犯最輕5年不會判死
《壹蘋新聞網》的報導表示,廖芳萱律師分析殺人罪最低刑度是10年,但行兇的男學生是少年犯,所以勢必會減刑,最輕可能只判5年徒刑;假設最後真的重判,郭姓男同學也只會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來看,郭姓男同學只要服刑約7年,就能聲請假釋出獄。而當初告狀的乾妹若被認定是殺人教唆犯,也可能輕判5年,但要是法院認定她沒有教唆殺害、傷害或要求教訓楊生,那麼甚至可能獲判無罪。
民事方面,巴毛律師在臉書分享,因為被害的楊姓少年年紀還很輕、餘命很長,所以犯罪者的父母應該要準備「賠到脫褲」,而雖然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精神是希望保護這些未成年人,在少不更事的時候犯錯還有重新來過的機會,但巴毛律師以實務經驗坦言,很多少年犯進去服刑跟感化就是去「練蠱」,出來不是改過向上,而是變得更大尾、收小弟,變成惡性循環。
「乾哥」兇手竟在法院比YA!最新案件進度一覽
目前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將行兇的郭姓男同學移送少年法庭,並裁定收容少年觀護所,而疑似教唆殺人的乾妹責付給父母帶回家,正當網友討論案情後續會如何發展時,網上卻流出一張郭生朋友發出的限時動態,照片中的郭姓男同學在板橋地方法院戴著口罩反手比YA,似乎對即將面臨的刑罰毫不緊張,令網友看了怒批「真的不要再出來害人」、「小小年紀歪成這樣」。
探討:暴力問題防不勝防,如何避免校園兇案再發生?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下稱全教產)2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該案件與教育育部主管的《學生攜帶危險物品管理辦法》窒礙難行有很大的關係,因師長若搜查、詢問學生是否攜帶違禁品,就可能被其家長投訴,就連糾正、罰站、罰寫都會被投訴,甚至被扭曲為霸凌,才變成現在事事不敢管、形同「被廢武功」的局面。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應明確對受保護管束學生的相關處理辦法及規定都需要額外進行管理,才能保障校內其他學生的就學權益與人身安全,若只會事後派心理師及社工師駐校輔導,而不設法改變現狀,繼續讓學生大搖大擺地帶著違禁品,校園內恐無安寧的一天。
對此,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建議,未來需要更著重在發展校園的資源輔導系統,包含學校本身的輔導室,需結合學生諮商輔導中心、少輔會結合社區的社工,甚至連結到社區有力的相關資源,她也直言此次案例中郭姓同學的特殊狀況,學校事先一定知道,也因此更需要多方共同協助學校來承接住每一個孩子,才能讓悲劇不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