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透露,該名學生當初會以「帝王條款」為題,也僅僅是因為學生常聽見新聞形容台灣是行人地獄,因此立法保護行人安全行走的權利,但即便如此,社會中人與人間還是要彼此尊重,車要讓行人、行人過馬路時也要快速通過,不能如皇帝般霸道行走,而知名作家許常德、補教名師呂捷、科技專家許美華等人都跳出來支持國中生,也呼籲網紅應尊重創作自由。
讚國中生點出尊重的價值!吳若權:讓所有的惡意成為過去
「帝王條款」事件發生後,知名作家吳若權也寫長文聲援國中生,他提到自己雖然不是美術專家,但看到作品還是被深深地吸引了,即使沒有看過創作說明,也可以解讀該名國中生創作的動機是要提醒彼此尊重,以安全的方式快步通行。
吳若權分享,自己經常要以推輪椅或扶持老母過馬路、行動十分緩慢,但都能獲得駕駛們的體諒,同時也不只一次看到有好手好腳的人,過馬路時悠閒散步滑手機,所以他不會對號入座、誤會畫中的「帝王」是一種對行人的嘲諷,因為他知道作者暗喻的是少部分行人的自以為是。
最後,吳若權也和國中生喊話,像台灣這樣多元又開放的環境,有人會支持你、也可能有不理解的人會反對你,但這就人生的常態,我們能做的不是堅持自己是對的、也不用指正別人是錯的,而是學著放下情緒,傾聽且尊重不同立場的意見,理解他們說的內容、辨識他們的動機,留下可以幫助自己成長的意見,做為日後的參考,然後讓所有的惡意成為過去。
真的有「帝王條款」嗎?律師呂秋遠解析
那麼到底有沒有所謂的帝王條款呢?呂秋遠律師在臉書撰文分享,帝王條款其實只是一種形容詞,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來看:「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凡是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或是斑馬線附近,無論汽機車都要禮讓,否則將會被罰鍰、記點。
要是行人走經斑馬線時不幸發生碰撞,汽機車還可能得負擔全部的肇事責任。不過如果行人沒有走在斑馬線上,這時候行人跟汽機車都得要承擔責任,看路權歸屬而定,而呂秋遠律師認為,這樣的規定雖稱不上帝王,但在肇事責任判斷上,也強調行人有很高的優先權利。
駕駛、行人,什麼狀況要罰款?罰多少錢?
那如果駕駛遇到行人闖紅燈,也該停下來嗎?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釋疑,為維護用路人安全,儘管行人闖紅燈也需要停讓,但行人闖紅燈則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若車輛符合同條例第44條第2項未停讓行人達3個枕木紋,得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千以下罰鍰。因此行經路口,車輛及行人均應相互尊重,才能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