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建物分割 試算秒懂省多少稅
一般以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為例,公告現值,大約是市價的6折。以三樓(間)房子地坪50坪為例,若公告現值是每坪120萬元時,這一棟三樓透天厝的公告現值就是6,000萬元。
假設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配偶尚存)是2,000萬元的話,計入遺產的淨額是4,000萬元。以10%稅率為例,子女就要繳400萬元的遺產稅。這兩位老夫妻,手中已經沒有現金了,子女也沒有多有錢,未來怎麼可能去繳400萬元的遺產稅?
但如果先做了建物分割,並提早把其中一戶賣出,整體資產就少了1/3的價金,只剩下4,000萬元,減去以上的2,000萬元,子女可能就只需要繳200萬元的遺產稅。
賣掉房子的現金收入 更要聰明規劃
當然,賣掉房子的現金收入,也得要規劃。以目前房價來看,一戶賣個3,000萬元,並不是什麼難事。當然,假設當事人未事先規劃的話,未來該繳的遺產稅,也還是跟沒有提早賣出一戶的結果一樣,並不會減少。
在這部分,可以善用「每年每位小孩244萬元(2023年適用)」的贈與稅免稅額,採取「提早分年贈與」的方式;也可以將拿到的3,000萬元,因為夫妻互相贈與免稅,可以先分一半給妻子,剩下1,500萬元,則利用「夫與妻每年都有244萬元」的方式,贈與給小孩。
當然,不動產的規劃,還要看屋齡有多久?由於這房子已經非常舊了,賣掉要繳的土地增值稅會非常多。因為單是屋齡50年以上、50坪的透天厝,光是土地增值稅的課稅依據,可能就高達600萬元(假設50年前,公告現值可能一坪才5萬元,現在則是一坪120萬元)。
這600萬是整棟透天土地面積的增值稅,出售三樓只需要繳納200萬的增值稅(按一般稅率),若再申請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自用稅率10%),三樓的增值稅,就只需繳納35萬的稅賦。剩餘的一、二樓增值稅,則可以留待老先生「百年」之後,先由子女繼承再出售,就能夠將稅賦計算的成本,墊高至老先生死亡那一年的公告現值。如此一來,增值稅就不至於太多了。
另外,雖然三樓賣掉了,現金可以採「分年贈與」的方式節稅。但是,原先老夫妻自住的一樓,以及出租(留房養老)的二樓,未來也會成為老夫妻的遺產,而向兩個兒子課徵遺與稅。
這個時候,老夫妻現在就將不動產,採分年贈與的方式,也會面臨兩難:一是怕過戶給小孩,兩老最後落得沒地方住;二是日後子女要賣出,因為取得成本低,反而會有過高的房地合一稅。所以,透過不動產(保全)信託,反而是比較好的解決方式。
不動產要採用「分年贈與」、還是「身後繼承」?優點、缺點與建議,請看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