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邊陲的先生
在婚姻關係中,Tina希望先生能當她生活的夥伴、教養孩子的夥伴,認為先生當時是閃一邊,仍在獨身的世界,沒有做她的先生、做孩子的爸爸,但先生要Tina支持他的社交、老家的情感維繫,Tina只能更投入做母親、家務,與孩子的關係越綁越緊,推先生位移時,先生就越跑開。夫妻兩人的情感需求都向外求,太太投入孩子,先生投入朋友、親屬,兩人的關係是虛的,如果兩人相互拉距、爭輸贏,就無法相互體諒,無人先委屈求全,只有彼此累積不滿與委屈,關係越走越遠,先生在自己建立的這個小家庭的位置也會越來越邊陲。
經驗自己的脆弱,關係中的失控感
幸好,Tina願意先打破現狀,若只有個人來討論關係問題,絕不是檢討任一方,時常個人來談的一方容易讓心理師認為是對方讓他如此,花時間檢討對方,但系統取向的婚姻諮商師會用發展的眼光帶個案看關係的變化,用關係循環共構的觀點看到兩人是互補或對稱的關係,雙方於目前關係結果中的各自貢獻。所以與Tina探討她面對關係的作為,帶來的結果是如何,怎麼會越面對越不如己意;看見夫妻是如何相互影響、被影響,探討過程中需要面對自己內在的脆弱、經驗。「我無法運用自己的能力來處理關係」、「無法掌握關係走向的失控感」,這對自覺自己很有能力、自尊敏感的人來說,面對內心、自我覺察是很不容易的,但期待關係轉變要先幫自己從關係困境中脫困開始。
Tina的自我思考方向:
- 對於親密關係,個人的內心需求為何?
- 當期待婚姻往自己的理想走,卻未達理想時,內心痛苦,在做法上引發了先生什麼樣的回應?先生的回應又引發了自己什麼樣的回應?
家事法學者告訴你
相愛容易相處難,兩個成長背景不同的人,結婚後必須朝夕相處、面對他方不同的習性,本件Tina渴望的是婚後小家庭的甜蜜生活,而Tina先生卻想維持單身時的自由生活與自我空間,繼續跟著兄弟們打球、餐聚、甚至聊天到夜半。
婚姻生活是讓夫妻自我修練的場域,尤其當夫妻間已有子女的時候,再也不能任性地說,「既然個性不合就離婚,一輩子老死不相往來」。本件Tina認識到自己的婚姻發生危機,積極的尋求婚姻商談資源,是讓本件婚姻起死回生的重要關鍵,但如果Tina或是她的先生不是尋求婚姻商談資源,而是直接訴請離婚的話,是否就只有離婚一途呢?
依照我《家事事件法》規定,如果當事人直接向法院請求離婚,會被視為聲請調解,這時候法院會安排調解委員和想要離婚的當事人進行調解,法院有時也會安排當事人去上親職課程,或接受心理諮商輔導,讓當事人可以回復理智,因為在高漲的情緒下無法冷靜討論事情,反而會流於意氣之爭。
因此當決定要進行家事調解時,建議要注意下列事項:
- 一、覺得自己可以冷靜以對的時候:如果存心要去羞辱、指責對方,只是拉長戰線而已,於事無補。
- 二、明白自己真正想要什麼的時候:如果你覺得對方還欠你一個道歉,前提必須弄清楚誰是誰非。
- 三、清楚自己愛子女更勝於恨配偶的時候:要幫助孩子瞭解離婚不是他們的錯,並把孩子的需求放在首位。
有一個故事是這樣的,兩個騎士同時看到一面盾牌,看到盾牌正面的騎士說盾牌是白色的,但看到盾牌另一面的騎士卻發現盾牌是黑色的,二個人都聲稱自己沒有錯,二人大打出手終於兩敗俱傷臥倒在地,此時才發現原來盾牌裡外有黑白兩種顏色。原來世界上的事情,眼見為憑但未必為真,我們認為的真理有時候未必是唯一的,可能自己也有錯,因此婚姻問題經由婚姻商談或家事調解即可藉此機會釐清。國人面對心理情緒問題,很少主動尋求心理諮商輔導,藉由婚姻商談或家事調解可以先處理情緒,再處理法律爭議,足見未來婚姻問題非常需要心理和法律專家的合作與協助。
本書摘自《關於離婚,你必須知道的事:諮商心理師和家事法專家給的處方箋》/林秋芬(心理師、家事調解委員、婚姻諮詢門診駐診心理師)、鄧學仁(臺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潘雅惠(少年及家事法庭法官)/商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