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7件事不要做!「亂丟垃圾包、菸蒂」從重處罰,被抓最高噴6千元
臺北市環保局宣布,自8月15日起,針對7類汙染環境行為,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從重處罰,最低罰鍰由1,200元提高為2,400元至3,600元不等,最高可能開罰到6,000元。7類污染環境行為如下:
- 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將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廚餘及巨大家具任意丟棄
- 拋棄菸(煙)蒂
- 於路旁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 違規廣告物
- 家畜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未清
- 亂吐檳榔汁/渣、口香糖
- 汙染地面、水溝、牆壁其他土地定著物
上述7項違規事件中,最特別的就是「亂吐檳榔汁/渣」的情況,除了要接受2,400元的罰鍰處分外,還得要額外接受4小時的戒檳班講習,降低吃檳榔的朋友污染環境的機會。
拍照、錄影檢舉都算數!最高可獲罰緩金額的90%獎勵金
除了從重開罰亂丟垃圾,臺北市環保局也祭出更完善的「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鼓勵民眾積極檢舉亂丟垃圾的行為,只要至拍攝清楚的違規影像,上傳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系統網站」 (→點此進入),當環保局確認檢舉屬實,便會依照實收罰鍰金額30%至90%發給檢舉獎勵金,每位檢舉人同一年度最高金額以新臺幣30萬元為限。
擔心檢舉後遭人挾怨報復?環保局對檢舉人個資將以保密處理,不過上傳到檢舉系統的影片及照片,是會提供給違規者確認的,所以如果擔心個資外洩,在拍攝照片或影片時,務必再三確認會不會透漏自己身分。
【拍攝檢舉影像時的5大重點】
- 照片和影片中的違規行為需明確清晰,易於辨認並提供可供查詢車牌、門牌等資料。
- 照片和影片中有顯示日期(可事前於拍照器材中設定年、月、日、時、分)。
- 照片及影片中違規的地點應有背景,如特定建築物、招牌、明確地址或橋樑來佐證。
- 拍攝亂丟廢棄物之行為樣態(最好能連續拍攝)。使用攝影機則全程攝影為佳,行為人如有駕駛汽(機)車,應拍下車號,且最好拍到行為人面貌,以便於查證。
- 除了需提供以上照片內容外,請另外以文字說明違規事實(人、事、時、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