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無償借給弟弟住,難道也要報租金收入?
有句話說談錢傷感情,難道親兄弟一定要明算帳?但要是牽扯上與國稅局間的錢財來往,就得理清楚才行。哥哥將透天厝空屋借給親弟弟居住,沒有收任何租金,還大方讓弟弟遷入戶口,居然收到國稅局要補繳所得稅的通知,仔細查證才知道,哥哥雖然是無償把房子借弟弟住,國稅局仍然核定租賃所得,要他補繳稅,而其中值得探討的問題點包含以下幾個:
1.兄弟姐妹不是直系親屬
以《所得稅法》規定來看,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非能明確證明是無償提供且非營業或執行業務之用途,否則應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水平,計算租賃收入。簡單來說,只要查到戶籍內有除了本人、配偶、直系親屬以外的人設籍,就會被課徵租賃所得稅。
難道借給家人也算借與「他人」?高雄國稅局解釋,這是因為法律定義上的直系血親包含父母、子女等,但是兄弟姐妹再怎麼親都是屬於二等親的旁系親屬,因此國稅局可依法認定為出租行為,要求繳納所得稅。 (編輯推薦:有300萬要買房收租、還是買基金領配息?她43歲退休這樣做,每年至少50萬花一輩子)
2.房屋無償出借,多一動作才能免稅
如果實際上無償借住而不是租賃關係,則要提出明確證明,包含辦理「無償使用公證」、訂立契約。依據規定,住宅借給直系親屬或配偶以外的個人當作「住家用」,有經過雙方當事人以外的2人證明,並到法院辦理公證,確定是無條件提供使用,可以不用申報租賃所得。
【無償借用公證是什麼?如何辦理?】根據臺北地方法院撰文整理聲請公證需要的文件、手續和費用如下:
(1)辦理無償借用公證應到場的人:貸與人(即出借人)、借用人、兩名見證人或保證人
要是無法親自到場,貸與人或借用人可授權他人代理,但就算雙方是手足關係,也不能授權同一人代理,例如不能只讓母親一人來處理整個公證手續,同時,見證人與保證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代理。 (→點此下載代理人應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親自到場,外國人可帶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
- 房屋無償借用契約
(→點此下載) - 公證請求書
(→點此下載) - 貸與人的房屋權狀正本及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正本
- 若借用人為公司法人,需攜帶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負責人身份證正本、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房屋課稅現值 | 公證費用 |
20萬元以下者 | 1,000元 |
逾20元至50萬元者 | 2,000元 |
逾50萬元至100萬元者 | 3,000元 |
逾100萬元至200萬元者 | 4,000元 |
逾200萬元至500萬元者 | 5,000元 |
逾500萬元至1,000萬元者 | 6,000元 |
逾1,000萬元至5,000萬元者 | 每1,000萬元加收2,000元 |
逾5,000萬元者 | 每1,000萬元加收1,000元 |
(3)辦理無償借用公證流程
- 於公證請求書上填明貸與人、借用人雙方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址及聯絡電話
- 「請求公證之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 欄填寫「當事人間訂立房屋借用契約,請求公證」
- 「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欄填寫「期限屆滿交還房屋」,如認為不需要,則可直接保留空白或填寫「不約定」
- 雙方簽名、蓋章後,並於公證請求書上記明年、月、日
- 完成後連同無償借用契約至少一式三份,繳交給公證處服務台登記辦理
3.房屋出借給家人「做生意」,還是要申報租賃所得
不過,如果是把住宅借給家人做生意,比如經營公司、合夥商號等,就算沒有收取租金,一樣需要依照當地的租金情況來計算租賃收入、並於報稅時申報租賃所得。
租金怎麼認定?租賃所得怎麼算?
租賃所得到底怎麼計算的?財政部網站介紹,「租賃所得」計算申報方式有兩種:
1.租賃所得=租賃收入 × 57%
不須任何證明文件,一律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列為必要費用,剩餘的為租賃所得(但如果只有土地出租的收入,只能扣除該地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不得扣除43%的必要費用)
2.租賃所得=租賃收入-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
採列舉扣除方式,必須對因租賃而發生之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例如房屋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向銀行貸款支付的利息等。
那租金怎麼認定?根據《艾蜜莉會計師教你聰明節稅》一書,租金認定原則上是以申報金額為主,但每年度財政部都會公布「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可以想像成政府先對租金水準設下一個低標,假如收取的租金顯然比當地一般租金還低,國稅局可以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形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由此可見,就算房屋無償借給親戚、沒有約定租金,國稅局仍可依《所得稅法》規定,認為你申報的租金偏低,進而對照每年訂定的「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判斷你的房屋一年有多少租賃收入,進一步要求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申報租賃所得。
111年度住家用房屋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 | ||
各縣(市)地區 | 比率 | |
臺北市 |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20% | |
新北市 | 板橋區、三重區、永和區、中和區、新莊區、新店區、 土城區、蘆洲區、汐止區及樹林區 |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9% |
鶯歌區、三峽區、淡水區、瑞芳區、五股區、泰山區、 林口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三芝區、石門區、 八里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金山區、萬里區及 烏來區 |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6% | |
桃園市 |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5% | |
臺中市 |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5% | |
臺南市 |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5% | |
高雄市 | 鹽埕區、鼓山區、左營區、楠梓區、三民區、新興區、 前金區、苓雅區、前鎮區、旗津區、小港區、鳳山區、 大社區、仁武區、鳥松區、岡山區、橋頭區、梓官區、 大寮區、燕巢區及路竹區 |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8% |
林園區、大樹區、田寮區、阿蓮區、湖內區、茄萣區、 永安區、彌陀區、旗山區、美濃區、六龜區、甲仙區、 杉林區、內門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 |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5% | |
其他縣(市) |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