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了一下,就算陳爸爸贈與免稅額244萬,陳媽媽贈與免稅額244萬,再加上子女結婚父母各自贈與免稅額100萬,合計贈額免稅額也只有688萬。可是頭期款金額1200萬已經超過贈與免稅額的上限了…..
陳媽媽說:沒問題,頭期款1200萬是借給兒子,有寫借據,而且國稅局有來查過,沒問題!
民間高手出現,當然要問清楚!
國稅局判斷「借款」與「贈與」的5大原則:
- 當然我們有寫借據
- 也約定利息的計算方式
- 約定3年前只付利息,第4年起的還款計畫
- 同時房屋的權狀上,也有設定債權
- 而且兒子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還款能力沒問題
符合國稅局查核5大原則,完美!國稅局當然沒意見!
借錢給子女買婚房,父母居然要求簽訂借據!注意5大細節,除了免贈與稅還有2個好處
這樣做的好處有以下幾個:
- 免繳贈與稅:因為是借款而非贈與,所以不用繳納贈與稅,也不用考慮贈與免稅額的限制。
- 降低婚姻風險:如果子女的婚姻出現問題,父母可以要求還款,避免婚後財產被分配給無緣的媳婦、女婿。
- 培養子女責任感:讓子女知道買房不是一件輕鬆的事,要自己承擔還款的義務,不會過度依賴父母。
我個人認為,陳媽媽一位充滿愛又有智慧的媽媽,用一張借據就達成了三個目的,這個做法值得參考,你覺得呢?
作者簡介:廖嘉紅(R姐),擁有國家級人身及財產雙證照,超過20年保險經紀人經歷。更多精采文章請關注臉書粉絲專頁: R姐的保險理財小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