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部分,千萬不要再誤解為「我要是有錢人,才能用信託規劃傳承財產」了!絕對不是!
以下圖表,給各位參考:
通常,若是透過銀行擔任受託人,「子女保障(教養、教育)信託」的「簽約金」,通常落在數千元;「管理費」則是信託財產價值的千分之3到千分之5左右。
「遺囑信託」的「簽約金」,雖然數萬元,但也不是一般中產階級家庭負擔不起的天文數字,制度的價值絕對大於價格!「管理費」通常也是信託財產價值的千分之3到千分之5左右。
當然,您也可以找親朋好友擔任信託受託人,收費部分,雙方談好就可以。
而不管是找銀行或親友擔任受託人,都建議要透過律師規劃信託契約(與遺囑內容,當用遺囑信託規劃時)。
因為涉及到信託契約(或遺囑)其中的「條款」要怎麼寫?未來受託人要如何給付財產給受益人?才能同時達到保障受益人(子孫)的生活,甚至對於某些行為的獎勵鼓勵目的(例如:出國留學,可以聲請多少金額給付,而鼓勵子孫留學)。
同時,條款也建議要規劃,能達到避免受益人,因為這筆信託財產,而遭遇到有心人士覬覦,進而有遭遇財產(甚至生命)危險的條款。
稅務方面
- 生前的信託規劃移轉(子女保障信託):本質上仍為「贈與」。
因此需要繳清「贈與稅」,財產才能移轉給受託人管理。相對而言,贈與稅免稅額(每贈與人244萬元/年)自然是比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來得低;而且土地也是有土地增值稅要繳的(土地若用繼承過戶移轉,則免土地增值稅)。
但如果財產是股份,就也有節稅空間了。
- 留待身故後傳承的「遺囑信託」:本質上是「繼承」。
必須要在遺產稅完稅之後,透過遺囑執行人,才能依據遺囑,把遺產移交給受託人管理。遺產稅免稅額,較贈與稅免稅額高,也能享有繼承免土地增值稅的優點。
同步提醒,「遺囑信託」規劃中,「遺囑執行人」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角色,他要負責繳清遺產稅後才能把遺產交付給受託人管理,透過他的執行,才能幫助原本的財產所有權人(例如案例中的祖父),落實這個規劃方案的實行。因此,規劃的同時,請一定要有「預留繳納遺產稅資金,與處理繼承程序事宜的費用」,給遺囑執行人的觀念!
而筆者身兼律師與理財規劃顧問資格,通常會和保險顧問合作,運用保單規劃預留這筆款項。在某些案例中,因客戶有節稅需求,筆者則會和銀行合作,規劃降低遺產稅、降低特留分金額的方案,這部分未來另有機會,再和大家分享。
我想,案例中的祖父,若在世時,是透過「子女保障信託」方式規劃,把財富留給高中生,或許沒有太多節稅效果,但一樣可以避免特留分問題。
而更重要的是,我想高中生應該還能好好的繼續開展,本屬於他才剛要開始的人生。
本文獲「明恩法律事務所-天使律師說故事」粉絲專頁授權轉載,原文出處:從五億高中生事件,瞭解「遺囑信託」與「子女保障信託」如何守護我們愛的人-天使律師吳挺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