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今日,想從預防糾紛的角度分享:「如何運用法律上的信託制度,照顧財產管理能力不佳的親屬(例如:本案中的18歲高中生、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子女、年邁的父母親、生病的親屬、或是近期新聞報導的一位繼承大筆土地,卻吸毒敗光祖產的富二代)」。 (編輯推薦:財產分配不全是一張遺囑能搞定!當你寫的遺囑不一定「有效」怎麼辦?)
5億高中生事件啟示:留財產給孩子,就只能用生前贈與嗎?
新聞報導,高中生的財產,多數是祖父生前用贈與的方式移轉給高中生。
我思考,或許祖父的想法是:「希望在自己走後,高中生能用這些財產,擁有一個光明的未來,畢竟有錢好辦事。」同時,他可能也希望:「能避免或降低身故後,遺產繼承時,因運用遺囑規劃,會有的特留分問題。」
祖父的心意,讓我不禁想到,曾看過的一部古裝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劇中多次提到:「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這句話。大意是「作為父母疼愛孩子,就要為他們做出長遠的打算,不能只顧眼前得失。」
出處是《戰國策》中的名篇《觸龍說趙太后》。
出處是《戰國策》中的名篇《觸龍說趙太后》。
為子孫的幸福著想,長輩做財產傳承的規劃,人性使然。不同的是,有些長輩的規劃方式,成功達成目的。
例如:沈殿霞(肥肥)對於女兒鄭欣宜未來的保障,是把6000萬港幣遺產,用「遺囑信託」方式來安排,在鄭欣宜35歲後,才能完整取得信託財產的管理權,在那之前,鄭欣宜只能每月定期定額領到2萬元港幣。
這樣規劃的結果,鄭欣宜雖然也有過一陣子經濟拮据的狀態,但她學會靠自己的力量生財,並活出自己人生(新聞報導,她獲得2021、2022年香港叱咤樂壇女歌手金獎)。同時我也相信,她經過這幾年的經歷,現在也有相較於21歲時(沈殿霞身故當年),更佳的守財能力,因此母親的規劃,取得良善的成果。
遺憾的是,有些家庭則是如案中的祖父一樣,聰明反被聰明誤,斷送了孩子的一生。
祖父運用的生前贈與方式,優點是確實避掉繼承時(即便用遺囑規劃)會有的特留分問題。但卻沒有辦法避免,有心人對於拿到大筆財富的孩子,虎視眈眈的心思與行動!
如果,祖父運用信託安排,故事是否會有所不同?是我在思考的!
財產移轉學問大,如何避免憾事重演?律師建議「2種信託」安排
信託說白了,就是把財產留給子孫(受益人),但透過受託人的名義持有財產。同時, 透過信託條款約定,讓子孫只能定期定額(像領薪水)或是符合特殊給付條件時才能領錢(例如:年滿幾歲的成年禮金、結婚禮金、畢業禮金…)。
因此,能讓子孫無法一次把財產給揮霍掉,或被有心人騙走;也無法因為和受益人結婚,就能取得信託財產的繼承權。
小秘訣:建議同時安排,當受益人身故時,其他受益人的給付條件。
小提醒:信託的運作,實務上建議一定要搭配監察人,協助認定何時符合「特殊給付條件」,受託人(特別是銀行擔任受託人時),通常不自行認定是否符合給付條件,這樣才能有起到,監察人監督受託人的效果喔。
小提醒:信託的運作,實務上建議一定要搭配監察人,協助認定何時符合「特殊給付條件」,受託人(特別是銀行擔任受託人時),通常不自行認定是否符合給付條件,這樣才能有起到,監察人監督受託人的效果喔。
而依照財產移轉的時間點不同,可以分為生前就移轉的「子女保障信託」;與身故後,才移轉財產所有權的「遺囑信託」。
有錢人才能用信託規劃傳承財產?絕對不是!管理費、簽約金怎麼算?要繳哪些稅金?請看第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