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愛要戴套
沒有小孩的離婚,會簡單一萬倍。雖然俗話說床頭吵床尾和,但是很多婚姻裡的問題不是靠上床就能解決的,也不是如果一次解決不了,那就兩次(年紀大了也沒辦法能那麼快來兩次)。
萬一懷孕了,本來夫妻感情就差的狀況下,等小孩生出來之後,只會更差,想要用孩子挽回夫妻感情,或是用孩子挽回外遇老公的心,成功機率幾乎都是零。
一旦兩個人走到離婚,如果沒生小孩,只要把財產分清楚就好,從此一拍兩散,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此生互不相干。
有小孩的離婚,可沒那麼容易。首先,小孩的監護權要給誰就有得爭了,小孩都是媽媽在顧,監護權給媽媽不是很天經地義嗎?不不不,很多爸爸明明沒有照顧過小孩,但一聽到太太想離婚,突然間就成了世界上最愛小孩的爸爸,死也要把監護權爭到自己手上,或是爭來了也沒打算要照顧,只想丟給老父老母,自己繼續逍遙痛快,這種情況下,光是調解就要調解個把月,對小孩及想離婚的這一方來說,都是煎熬。
除了監護權該歸誰會產生問題之外,小孩的探視時間與探視條件更是雙方在離婚時需要來來回回確認的麻煩事,小孩平常跟誰住、一週住幾天、要跟另一方怎麼交接小孩、連假歸誰、放假能不能帶出國旅遊、寒暑假時間怎麼更動、從哪天開始到哪天、從幾點到幾點、需不需要支付扶養費、學費怎麼付等,列出兩百個需要討論的細項都不為過。
雙方如果離婚的時候還是感情融洽的狀態(我存疑),兩個人都是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這個流程是可以加速,未來執行上也比較不會出現問題。
最痛苦的是,離婚時通常已經極度痛恨對方,不想再見到那張討厭的臉,但因為你們是孩子的爸爸媽媽,在小孩成年之前,為了孩子的事情還是得持續聯繫,常常碰面。更悲慘的狀況是,假設離婚後另一方不懷好意,可能還會把看小孩、接送小孩拿來當藉口,對你繼續糾纏或是找麻煩,遇到這種時候真的會痛不欲生,只求對方高抬貴手放過自己。
為了避免因為小孩而讓離婚更加複雜,如果你已經有離婚的念頭,跟家裡那位非做不可的時候,千萬記得一定要戴套。
本書摘自《失婚婦女ChillHighHigh:勇敢斷開有毒關係,「笑嗨嗨」重返一人幸福,快活又自由!》/美樂妮(Podcast主持人)/采實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