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市
路口大執法一個月,市府研擬:累犯不禮讓行人者比照酒駕公布姓名
對此,台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9日宣布執行為期一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加派警力執勤,避免憾事再發生,根據《中央社》報導,交通大隊執法組長許双繻指出,路口安全大執法上路第一天(統計至10日下午3點止),全市已主動攔查75件未禮讓行人的案例。
除了台南市政府宣布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一個月,台南市府團隊法制處、交通局與市警局等局處也研議評估以地方制度法,將多次未禮讓行人的車輛列為「高風險駕駛人」。盼未來比照酒駕累犯的模式,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規內容,希望藉此喚起大眾注重行人的安全。
「路口安全大執法」是什麼?國庫1週進帳4千萬元罰款,這項違規抓最多
台灣有「行人地獄」的惡名。根據交通部統計,近5年的交通事故有6成左右發生在路口,其中肇事原因以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闖越行人穿越道為主及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最多。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內政部、交通部在每年交通安全月採取「路口安全大執法」,各地方政府也會不定期實施,針對學校、市場等交通流量較大的路口,以5個方向加派警力取締:
-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 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事實上本月5月1日起,警政署就已經宣布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取締地點以全台各地區警察機關區前十大易肇事路段。至於執法成效如何呢?5月的第一週共取締4萬1,690件違規、總計為國庫進帳超過4千萬元,其中抓最多的違規行為是「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5,621件違規,相較去年同期增幅超過400%。
【提醒】未禮讓行人罰款3600元,最快下半年再提高到6000元
交通部自112年3月31日起,宣布汽車轉彎或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罰鍰金額為3,600元。不過實行兩週後,4月14日立法院又宣布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未禮讓行人的罰鍰將再被提高至6,000元。
交通新規中,未禮讓行人的罰鍰上限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而如果因為未禮讓行人肇事,導致受害者受傷的話,將吊扣駕駛執照1年;造成重傷或死亡者,則要吊銷駕駛執照,同時兩種情況都需要加倍處罰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的罰鍰,預計最快七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