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退休金不夠又不懂投資、有錢但害怕自己花不到,是一般退休規劃時常見的風險。尤其當老後失能或失智,導致無力管理或動用資產,到底該怎麼辦?50歲後準備退休或已經退休,手邊攢了大半輩子的辛苦錢,未來當然希望能100%用在自己身上!
就算決定住進安養機構,兒女也都願意出錢,現實狀況下難保手足不會互相猜忌,比如弟弟覺得大哥會挪用父母資產,妹妹擔心哥哥可能為省錢降低照顧品質...有什麼方式可以免去子女紛爭,又防範有心人覬覦財產?
就算決定住進安養機構,兒女也都願意出錢,現實狀況下難保手足不會互相猜忌,比如弟弟覺得大哥會挪用父母資產,妹妹擔心哥哥可能為省錢降低照顧品質...有什麼方式可以免去子女紛爭,又防範有心人覬覦財產?
安養信託+長照服務
這種「安養信託結合長照服務」的「異業結盟」合作,目前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提供安養信託委託人(受益人)相關的長照服務」;另一種,則是更進一步的「提供代繳(長照)相關費用」服務。
首先在「提供服務資訊」方面,主要是提供包括日常食衣住行,以及長照需求的「一站式平台」。例如臺灣企銀就與長照平台合作,將安養信託資訊放在平台上,方便有需要的長者獲得信託資訊。假設當事人有資金管理需求時,則會引導到銀行提供信託諮詢,進一步協助當事人,將需要交付的看護或安養機構資金,存入信託專戶控管,由銀行專款專用。 (編輯推薦:一個人老後誰照顧?43歲退休的她連10年存50%薪水,將財產信託入住養生村!)
又例如第一銀行,就在爭取長期照護產業業者,將必須向入住者收取的資金(入住保證金性質的預收款,像是會員費、保證金、押金等)交付信託管理,以便讓入住的長者放心。
另或是彰化銀行在2022年,就與「廣慈長照社團法人」簽訂多項信託業務合作的備忘錄,除了在先期興建階段,搭配銀行授信承作不動產開發信託之外,並且在長照機構落成營運後,業者向入住者收取的保證金也交付信託,以保障入住者權益。
再例如華南銀行,也從2015年開始便積極跨業合作,透過拜訪老人服務中心及知名安養照護機構,深入瞭解這些長者需求,更藉由傾聽社工、高齡者及照護者們的想法,做為銀行業務規劃的參考,並提高信託商品的附加價值。
不過,以上的信託業務,絕大多數都是銀行,與長照機構業者之間的項目。目前各銀行提供給一般大眾的,直接將安養信託與長照服務結合的案例並不多。所以以上這些做法,主要是由銀行,提供長照機構的相關訊息,給有長照或日常生活需求的客戶,且信託業者(銀行)與長照機構的合作,多半只是「互利,並取得雙贏(銀行與長照機構)或三贏(銀行、長照機構及有需要的民眾)」的目的。
遠東商銀就坦言,長照機構希望其客戶能將其資產「信託」,並且在日後,由銀行將要支付的相關費用,直接匯給長照機構。如此一來,才有助解決之前有客戶住了沒多久,就不再繼續付錢的問題。至於銀行端,也需要長照機構(業者)介紹客戶,因為長照機構通常都是排隊申請、非常熱門,它們不需要銀行,而是銀行需要長照機構介紹客戶。
例如上海商銀表示,其與長照機構進行異業合作,最主要是發現他們的客戶中,有不少簽立信託契約的機會與商機。例如當父母失能時,子女雖然都願意付錢給長照機構,但卻互相不信任。此時,如果成立信託,並由銀行當受託人,較能讓互不信任的子女放下心防,願意出同樣的金額成立信託,以便繼續照顧失能的父母。或是有子女都在國外,付錢的子女也不敢一次,把父母的長照費用支付給長照機構。但如果是成立信託,由受託銀行按月付錢給長照機構,比較能夠獲得付錢的海外子女的信任。
很多人擔心錢進入信託就被鎖住,但實際情形卻是避免了很多家庭糾紛。又例如合作金庫的經驗是:有金融機構的法律背書,也比較願意推動。像是過去中南部很多作法都是:把爸爸的一塊地賣掉(約200、300萬元),錢交給大哥、讓爸爸住養老院,並設定由長子的帳戶,扣款繳交安養院的月費。
但實際上,子女們又會互相猜忌:弟弟覺得大哥會挪用爸爸資產,妹妹覺得哥哥可能為了省錢,不會給爸爸最好的照顧。最後交付信託之後,所有小孩都來當監護人,才沒人能說話了……
銀行所辦理的安養信託中,會有不少客戶因為年老或是不方便出門,會想請銀行代為繳交水電費、看護等費用!繼續看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