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手結束媽媽的生命,「但如果有來世,我還想做媽媽的孩子」
審判時,檢方陳述了龍一的如下供述:「雖然我親手奪去媽媽的生命,但如果還有來世,我還想做媽媽的孩子。」
對此,檢方甚至站在被告人的立場,向法官表示:「聽聞被告的犯案經過和作案動機,不得不令人同情。」
審理該案的男性法官在被告人提問環節提到,目前照顧殺人案件屢見不鮮,就這一現象的緣由詢問龍一的看法。對此,龍一表示:「如果想要盡可能不給他人添麻煩努力生活下去,那麼必須捨棄一些自己所擁有的東西。如果自己也已走到極限,那麼除了捨棄生命之外,就別無他法了。」
2006年7月,法官宣布,判處龍一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緩期三年執行(求刑為三年監禁),判決得以最終確定。法官對緩刑判決的理由進行說明:「我們相信,被害者對被告人抱著感謝的心情,而絕非怨恨。可以推測被害人並不希望被告人被施以嚴懲,而是希望他今後能幸福地生活下去。」
宣判後,法官對當前家庭照顧的現狀提出意見:「本次接受審判的,絕不僅是被告一人。同時還應追究我國照護制度和生活援助制度的責任。」隨後,法官對龍一說道:「就算是為了你的母親,你也要努力,幸福地生活下去。」
龍一抬手拭去臉上的淚水,答道:「謝謝您。」
直到生命最後一刻,身心終究到達極限
2014年8月1日,早晨8、9點鐘的時候,龍一的親屬本田接到了滋賀縣警察署的通知。警方告訴他,龍一的遺體在琵琶湖被人發現,並且在琵琶湖大橋附近還找到了他的電動自行車。據悉,琵琶湖大橋位於大津市與守山市之間,將一湖之隔的兩座城市相連。
據當時正在附近散步的目擊證人所述,一名可能是龍一的男子從琵琶湖大橋的高處一躍而下,落入湖中。
「在龍一隨身攜帶的腰包中,發現了一張小小的白色便條紙,似乎是遺書的樣子。上面寫著『希望能與自己和母親的臍帶一同火化』。腰包中還有一個四方形的盒子,裡面有兩段臍帶。」
原來,龍一並不是病故,而是自殺身亡的。
「當時的他失去工作、經濟窘迫,還即將失去住所。也許正是這一連串的打擊把他逼入絕境,因此他選擇自殺。」也許本田的推測不無道理。龍一在河灘上將母親殺害,並尋求與之共同自殺的日子,正是當年2月的第一天。龍一因為無法支付2月的房租,心生絕望,便在1月31日帶著母親離開家。
在庭審的被告人提問環節中,龍一曾流著淚堅定地承諾道:「我會連著母親的份一起活下去。」然而,龍一最終未能遵守他的承諾,縱身躍入湖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多數照顧殺人案件的加害者曾不分晝夜地照護家人,面臨慢性睡眠不足的問題,於是漸漸身心俱疲,陷入絕望。因照護疲勞所導致的抑鬱狀態等身心問題,很可能成為引發悲劇的誘因。然而,案件中的加害者在經歷審判或服刑等司法流程後,心理問題仍未得到解決。更有甚者,由於親手奪去摯愛家人的生命,加害者背負著這個沉重的罪行,內心幾近崩潰,在煎熬與痛苦中掙扎前行。
本書摘自《無人知曉的房間:長期照護下,走投無路的家人的自白》/每日新聞大阪社會部採訪組/寶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