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我要勸婚生子?不不不!其實更簡單,一張紙、一枝筆,立個遺囑就好了。今天如果凱菲生前就立好遺囑並指定遺囑執行人,那麼憾事發生後,執行人可以直接拿著遺囑跳過那些名義上所謂的繼承人,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連件,直接把繼承和贈與一次辦到位。於是房子就這樣悄無聲息的送給了凱菲想給的人。
你說不對呀!那些哥哥姊姊發現後不會來吵遺產嗎?而且人家不是說,有最少要給的比例(特留分)嗎?
這樣說吧!活著時斷聯絡4、5年的人,你怎麼覺得人走了他們就會立刻知道?退一萬步來說,等到若干時日後,他們發現妹妹去世且留有遺產且想要來分,房子都過戶了,那也得再想辦法舉證,到法庭上去討自己想要的利益了。
很多人不知道,在台灣,遺囑有五種形式,其實並不是每種都一定要請律師、去公證才有效。正所謂多一分準備,少一份悔恨。
對於身後事,雖然現代人隨著社會開放,越來越能接受提前規劃的重要性。但若沒有新聞事件或周邊案例的刺激下,多數人還是處於「我覺得這觀念挺好的,但應該還不急,一切可以慢慢來」的階段。
但真的等得起嗎?正如同凱菲的例子,我們永遠不知道明天與死神哪一個先到,做事周全些憾事就少一些,你說是吧!
本文獲傅恪恩授權轉載
作者介紹:傅恪恩,房市神秘客。房市觀察逾10年,看過的房子以千為單位,持有房地產相關證照數張。文章刊載於商周財富網、今周刊、商業周刊、經濟日報、風傳媒等知名財經媒體網站。著有《房市神秘客帶你看穿不動產裡的詐:買房路上,你必須懂的31個人性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