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駕車、進隧道必開!這5個情況忘開「頭燈」小心被開單
去年6月,台中一駕駛開車行駛在國道上,當天雖然飄著毛毛雨,但由於天色還很亮,所以想說不用開車燈,沒想到最後還是接到「遇雨未依規定開亮頭燈」的罰單,損失1,200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範指出,於夜間、行經隧道、調撥車道、遇濃霧或雨或雪、天色昏暗等5環境條件下,都應開亮頭燈中的近光燈,提高能見度。
但為什麼是近燈,而不是遠燈或霧燈呢?主要是因為近燈的光是向下照射,且照明有效距離達30公尺之多,不僅能夠清楚照亮路況,更不用擔心影響到附近的車輛,故往往沒有特殊狀況時,只要聽到有人說開頭燈,指的其實就是近光燈,而他也是最常被用在市區的車燈種類。
「遠燈」是夜間山路、沒有路燈時的好幫手!2時機開錯燈恐引發交通危機
和近燈不同,遠燈光線以水平延伸為主,當你夜間行駛山路或沒有路燈的路段時,照射距離廣的遠燈就能提供更清楚的視野,但也因為照射角度比近燈還高的關係,所以如果在明亮的環境中使用遠燈,就很容易反射到前方車輛的照後鏡上,出現影響視野的「眩光」。
苗栗曾有名男子遭警方依「同向100公尺內有車輛」卻還是使用遠燈長達3分鐘而開罰,原來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也有規定,若夜間會車、或是同向前方100公尺內有車輛行進的兩個時機下,都不可以使用遠光燈,否則他車車主會因為光線刺眼而看不清楚前後車況,提高交通意外的發生機率。
想提醒後方來車保持距離?2狀況外只要開霧燈都得吃罰單
高雄曾有名女駕駛看天色昏暗、路面有積水就打開霧燈,沒想到事後遭民眾檢舉「在沒下雨時開霧燈」吃上1,200元的罰單,而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劉易鑫也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解釋:「若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難道天色暗暗的,想開霧燈來提醒後方車輛錯了嗎?事實上,霧燈的設計用意是在下雨、起霧時能照亮車輛兩側,所以無論是照明度、穿透性都很出色,然而現在有許多車種都會配置前後霧燈,要是沒有特殊的天氣狀況、能見度高時還打開霧燈,就很容易影響對向、後方來車的視線,發生「眩光」刺眼的道安問題。
晚上開車時難免會覺得視線受阻,但如果想說「偷開一下遠燈、霧燈不會被發現」,進而沒有依照法規使用車燈,除了荷包失血外,還可能造成嚴重的交通意外,開車上路千萬別只顧著自己視線清晰,正確使用車燈,才能守住所有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