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妻子不僅不想溝通,更是出言辱罵丈夫有病、去死、戀童癖等語,這讓丈夫更是感到奇怪,因此選擇去詢問丈母娘,這時候丈母娘才透露妻子加班的真實原因,其實妻子根本沒有加班,而是去夜間部進修,她對於婚姻生活毫無維繫的意思,只是希望完成自己的事務,因此丈夫最後選擇向法院訴請離婚,結束這段婚姻。 (編輯推薦:55歲夫妻如室友,不快樂該中年離婚嗎?面對熟齡離婚潮先想清楚這2點)
其實這樣的案例並不少見,很多的夫妻在結婚後會因為個性、生活上的不合而產生一些矛盾,並且認為對方無法溝通而選擇冷但對方,兩人就變成像是租客一樣,同住在一間房子,卻都毫無交集,可能會有人好奇說,這樣的兩人只是都沒有交集,
假如兩人都沒有惡言相向,也沒有出現過任何肢體暴力,這樣訴請離婚能夠成功嗎?
實際上還是可以的,因為法院除了家暴、外遇、重大精神疾病這些事由會判決離婚外,最重要的還是會看夫妻二人是否有意願繼續維繫這段婚姻。 (編輯推薦:以不離婚為前提,分開追求自己人生!呂秋遠:熟齡「卒婚」該有2項本錢)
以開頭的案例來說,就算妻子在丈夫想溝通時,都沒有惡言相向或是動手動腳,只是選擇不講話、故意去冷淡丈夫,在這樣的情況下兩人雖然有夫妻之名,卻已經失去了夫妻之實,夫妻本來就是要一同去維繫關係的,假如對方已經明顯不想溝通講話,也不想為了改善關係而做出任何行動時,我們就能夠很明顯看出對方其實對於這段婚姻已經毫無經營之意了,在這種情況下,儘管雙方都沒有出現嚴重暴力或是不當的外遇關係,但彼此若已經沒有想繼續這段婚姻,法院就會以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判准離婚;
當然開頭的案例中,每每丈夫想去跟妻子溝通時,妻子都會辱罵丈夫拒絕溝通,這種行為其實就已經是屬於一種言語及精神的暴力,實際上也是可以用難以忍受同居之虐待這個事由來向法院訴請離婚的。
夫妻遇到問題本來就是需要溝通,如果只是一味地擺爛不願意跟對方協商,這樣對方也不會理解問題所在,時間一長,兩人就會漸行漸遠,最終這段婚姻也將會因此走向終結。
本文獲黃靖芸律師授權轉載/更多文章請見「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臉書粉絲專頁
作者簡介:黃靖芸,執業律師。希望自己能傳遞溫暖,改善大眾對「法律人」的刻板記憶,現任家事專科律師,民事求償律師,也擔任刑事辯護人。更期許能透過簡單直白的文字,分享更多法律知識與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