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誰付錢、誰受益?3個名詞先弄懂
公勝保經日欣事業部業務經理張凱碩表示,首先,必須先搞懂買保險時經常遇到的三個專有名詞「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 要保人:買保險的人、付錢的人,對保單有變更權益的人,就是公公大明。
- 被保險人:享有保障權益的人,亦即買了這份保障,若發生事情,被保人可以啟用理賠,就是小明。
- 受益人:如果今天被保人發生身故,錢就是歸於受益人,是妻子阿美要求更改的項目(原受益人為公公)。
▲新婚妻要求老公更改「保單受益人」,公公不諒解,如今這尷尬局面該如何收場? 圖/freepik
新婚妻要求改受益人 誰同意才算數?
他解釋, 通常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為同一人的保單,有醫療險、實支實付、重大傷病、重大疾病、癌症等,被保人受到疾病或傷害的狀態、被保人還是活著,這時候受益人一定都是自己。如果投保醫療險,當發生事故被保人還是生存的狀態,被保人都是唯一受益人,譬如說癌症險,當小明發生癌症,得到的理賠金是給小明自己。
被保人、受益人不為同一人的保單,則有資產規劃、資產傳承、壽險等。以壽險來說,當發生事故被保人死亡,受益人跟被保人就是不同人,當小明(被保人)身故,這時就會理賠給受益人,一般來說會是要保人(繳保費的人),就是大明當受益人。
張凱碩指出,如果 阿美要求更改受益人,必須得到要保人、大明同意才能啟動更改受益人,其次,被保人小明也要一起同意才行,「被保人可以選擇不同意,但不能主動要求要變更。」只要有一方不願意,受益人就無法被更改。
調整受益人順位 皆大歡喜少紛爭
另一方面,他指出,受益人是可以有排序,購買保單時,可設定要以「均分」、「順位」,或「比例」方式調配受益人。
「調整順位為最好的解決方式」,他提到,如果變成公公跟媳婦一起受益,在公公順位下額外加一個配偶,畢竟公公年紀大早離開的風險高,而公公仍享有主控權,如果今天公公不在了,增加配偶,至少這筆錢不會淪落到無指定受益人,最後變成遺產要課稅。
張凱碩指出,或是用另種溝通方式,譬如公公50%、配偶50%也是可行的,不一定要完全轉移。投保時基於保險業的招攬跟核保辦法,一開始投保受益人只能填親屬,但在保單生效以後,要保人要更改受益人為任何人都可以。
律師張婷婷認為,可以透過一、逕自終止保險契約,不讓受益人這個利益懸在那,成為兒子與媳婦的角力場或感情破裂的藉口;二、除了公公是受益人之外,增加媳婦為受益人,指定受益的比例(例如:80%與20%)等兩種方式解決較不傷家庭和樂。(聯合報/橘世代編輯部/2022.11.07)
原文出處:【udn.com聯合新聞網-橘世代】 新婚妻要求老公更改「保單受益人」 公公氣炸 怎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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