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物中發現保單
劉小姐的母親前陣子因病過世,劉小姐在整理母親遺物時,發現母親有幾張保單,保單裡面有留下保險業務員的名片,於是劉小姐就打電話與業務員聯絡,後來經保險公司清查,原來母親名下竟然有十幾張保單,這些以前劉小姐都沒有聽母親說過,但是對於這些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究竟哪些是屬於遺產的範圍,哪些不是呢? (編輯推薦:老太太留下千萬遺產,3份公證遺囑卻給不同孩子!律師一招解答哪份遺囑才有效)
法律視角 —
沒有受益人時,保險金屬於遺產的一部分
原則上被繼承人一切財產上的權利,都是繼承的標的,不論全體繼承人有沒有辦法協議分割,或將來必須走到法院進行裁判分割,辦理遺產繼承時一個最初、最重要的步驟,就是必須先清查被繼承人的所有遺產。
第一步可以先至各地區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的財產、所得資料,而自民國110年9月1日起,全國也同步實施,國稅局單一窗口回復金融遺產資料及金融遺產查詢一站式服務,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不受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限制。
國稅局受理後,將申請資料通報金融機構(包括銀行、郵局、電子支付機構、農漁會、信用合作社、投信投顧、證券商、保險公司、期貨交易所、集中保管結算所、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等),由金融機構將查得資料回傳至國稅局,統一由國稅局擔任回復窗口,直接將查詢結果回覆納稅義務人,以利辦理遺產稅申報。
雖然國稅局的財產與所得清單、金融遺產資料已經能呈現被繼承人大部分的財產狀況,但還是有些財產無法從國稅局的財產與所得清單、金融遺產資料中查知,例如:被繼承人生前留存的黃金、珠寶、古董、名畫、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債權、私人保險箱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 (編輯推薦:盼財產捐公益,她猝逝留下千萬遺產給失智母!律師:獨身者想捐遺產2件事須知)
是否有受益人?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投保保險時有指定受益人,則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就會將保險金給付給受益人,此部分的金額不屬於遺產的範圍;但是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投保保險時沒有指定受益人,或是受益人已經死亡,那麼當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就會被認定為屬於遺產的範圍。
舉例來說,有一對夫妻,先生投保人壽保險,是要保人也是被保險人,受益人指定為太太,但太太幾年後因病去世,在保險契約受益人未更改的情況下,受益人如仍記載為太太的話,等於是沒有受益人,如果未來先生發生保險事故,則該筆保險金就會被視為遺產的一部分。
從遺留文件清查被繼承人的負債
另外要提醒,除了金融機構貸款、信用卡債務等,會顯示在金融遺產資料中,繼承人很難從國稅局的財產與所得清單上得知被繼承人在外的其他債務狀況。
如果房子有房貸或其他抵押權設定,甚至被其他債權人查封的話,繼承人則可以依據不動產登記謄本的內容得知,至於其他無法查知的債務,恐怕只能看可否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留下來的遺物、遺囑或其他文件中來查知。
本文摘自《人生理財的失落環節──遺產:為人父母與子女都該超前部署的財務課題》/李志正(政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采實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