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韓國法律中,這筆樂透彩金將會被歸在「特有財產」中,也就是婚後以自身名義獲得的財產,在離婚裁判時無法被納入財產分配中,但要是發生在台灣,這個案件則會因為多數婚姻都採用的「法定財產制」而有所不同,妻子有權向對方提出獎金的分配!
夫妻財產制知多少?快速帶你看懂「婚前財產」、「婚後財產」差在哪
在討論獎金到底要不要分配偶之前,我們先來認識一下台灣常見的幾種夫妻財產制度,根據雷丘律師在《小心,原來這樣也有事!》書中的說明,夫妻財產制度主要分為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三種,其中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又屬於「約定財產制」的範圍內,雙方得在婚前填妥契約、向法院聲請登記,不過台灣比較少人會簽訂婚前契約,所以大多數的夫妻都是直接使用法定財產制。
什麼是法定財產制呢?其實有點像是共同與分別財產制的融合,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倆可以各自運用自己的財產,不過一旦婚姻關係消失,就得改用共同財產制的觀念來做財產分配。另外,民法也將夫妻的財產區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兩種,其中婚前財產是屬於個人、不會被婚姻關係撼動的,而婚後財產則是會被列入財產分配的範圍中。 (編輯推薦:婚後還AA制讓她想離婚…夫妻該各付各的還是共享財產?三種做法比一比好處有這些)
- 婚前財產:夫或妻於婚前就各自持有之財產
- 婚後財產: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與勞力有關的財產收入
【相關法條】
民法第1017條: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中獎獎金也算婚後財產嗎?只要有出錢買,就得列入剩餘財產分配
從《非常律師禹英禑》的案例來看,雖然說中樂透是婚後發生的事情,但卻也是丈夫自己出錢買的彩卷,這樣還符合婚後財產「與勞力有關的財產收入」條件嗎?王良輔律師曾在臉書粉專《TheGothamLawyer高登律師》中以民法分析,不會被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的婚後財產只有精神撫慰金、無償取得的財產2種,像是車禍後請求的精神賠償,或是父母轉移到你名下的房產等。
回到中獎獎金這件事來看,雖然看似與勞力收入無關,但也不是無償取得的!先前黃靖芸律師在《匯流新聞網》專欄中就撰文解釋道,像是買大樂透或威力彩中獎,都是你「婚後利用勞力賺取的錢財所購買」的,並不是天外飛來的一筆錢,所以也算是婚後財產,換句話說,配偶在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時,的確是可以向你要求一部分樂透獎金。
因此,如果夫妻之間遇到中樂透獎金分不分的難題,以此來看就能更清楚夫妻財產分配的方法囉!
【相關法條】
民法第1301-1條: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 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 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