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剛過完228連假,緊接著進入三月,迎來春暖花開的季節。春天很適合全家大小一起來場旅遊,開車別忘了注意安全,有些交通新制也要多留心,例如去年11月起就有不少交通新制正式展開,而今天是3月的第一天,也有交通新制跟著上路。
為了降低事故率,交通部公路總局宣布,3月1日起,在經常發生車禍的台61西濱快速道路,以下路段「20噸以上大貨車」最高速限調降為時速80公里。違者可按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分別為:台61線八里三交流道-林口交流道(6K-13K)、東華路口-新豐二交流道(16.3K-60.5K)、外埔交流道-十份交流道(101.2K-305.75K)。
另外,其實去年就已經有一些交通新制上路了,只不過有些人可能還不太清楚,不妨看看本文統整,了解一下喔!
為了降低事故率,交通部公路總局宣布,3月1日起,在經常發生車禍的台61西濱快速道路,以下路段「20噸以上大貨車」最高速限調降為時速80公里。違者可按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分別為:台61線八里三交流道-林口交流道(6K-13K)、東華路口-新豐二交流道(16.3K-60.5K)、外埔交流道-十份交流道(101.2K-305.75K)。
另外,其實去年就已經有一些交通新制上路了,只不過有些人可能還不太清楚,不妨看看本文統整,了解一下喔!
駕車上路得看緊荷包了!根據道安資訊查詢網的統計,光是111年年初到8月,就已經發生逾24萬起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為減少意外發生,交通部在111年11月底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趕快搞懂最新規定,避免被開罰好幾千元還不曉得為什麼! (編輯推薦:恢復檢舉違停,紅黃線臨停一樣不能檢舉!目前46項可舉報項目整理:違停剩這幾種)
右轉彎有開到外側車道就好?新制多「1字」,右轉少做1件事可能被罰1,800元!
從現行規定來看,汽車族在多車道路段右轉時,必須先開到外側車道、才能在路口處右轉,就算是圓環,也要讓內側車道車輛先行。但過去有許多人在右轉時,會選擇行駛到中間的第二車道轉彎,這時候就可能和外側車道等待轉彎的車輛發生碰撞。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每當汽車行駛到交岔路口要右轉彎時,必須駛入右側的「最」外側車道後,才能往前開到路口、右轉,換句話說,就是把原先的「外側車道」改為「最外側車道」,避免玩文字遊戲的灰色空間,違者罰600至1,800元,在111年11月底正式上路。
合格電動自行車掛牌才能上路!合格車改裝變速裝置、燈光設備也會被開罰
家中也有人用電動自行車代步嗎?雖然使用起來靈巧方便,但可得注意了,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111年11月30日起,電動自行車的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小於40公斤,或是含電池小於60公斤,應經檢測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能合法上路。
若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並移交保管;而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有些人會為了讓車速加快,擅自改裝變速裝置,30日起也將開罰1,800元至5,400元;若是改煞車、喇叭、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最高也要處1,200元罰鍰。
擴大舉發「未保汽機車強制險」者!保障車禍後迅速獲得理賠、最高恐失3萬元
根據金管會統計,汽車強制險投保率雖高達98%,但機車的投保率卻只有82%,為保障民眾在車禍後的權益,交通部與金管會達成共識,過去駕駛人沒有投保汽車強制險,只能靠警方在路邊攔檢舉發,但這次修正《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自111年11月30日起不再以攔檢稽查舉發為限,可以直接線上比對資料開罰。
路政司指出,新制上路後,一旦駕駛人發生超速、違停等交通違規,並遭逕行舉發時,金管會、公路總局的監理系統就會直接查核該車是否有投保強制險,同時也提高未投保汽機車肇事處罰,最高可處3萬2000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