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後再重返職場,注意相關工作權益
勞保局網站就提到這樣的案例:「剛滿60歲的花爺爺,符合退休資格,並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由於身體狀況不錯、也閒不下來,萌生想要重回職場的念頭。」勞保局說,雖然已退休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不能再加入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和就業保,不過,雇主仍需為退休再就業的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而且,自111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年逾65歲的受僱員工,都是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雇主必須要記得投保!以下就來一一說明「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就業」的兩大保障,如果計畫要重返職場的勞工,要記得留意自己的權益! (編輯推薦:55歲退休想領勞保老年年金!3種方案教你算,退休金怎樣領最多)
保障1:雇主要為勞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工無論是否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新制勞工退休金,只要再受僱工作,且為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雇主即應為其在到職日起至離職日止,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所以,勞保局提醒重返職場的勞工,要定期查詢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掌握雇主是否確實為自己提繳勞工退休金。
保障2:雇主可幫勞工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勞工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雖然不能再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但是雇主可以自願幫他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全部由雇主負擔,萬一發生職災事故可以有相關給付的保障。
並且,勞保局強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111年5月1日施行,屆時65歲以上或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都是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不再屬於自願投保性質,雇主應依法為員工申報參加職災保險,否則會有相關罰則。
重新就業後加保職業災害保險,不幸發生職災,有哪些給付可以請領呢?
因為有參加勞保職業災害保險,就算退休後重返職場,不幸發生職災,仍然有4大給付可請領,分別是職災醫療給付、職災傷病給付、職災失能給付、職災死亡給付。
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111年5月1日施行,給付標準將比勞工保險條例有明顯提高!
相關給付標準及規定,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專區」查看 →點我立即查看
本文圖片出處與資料來源/勞保局部落格:「勞工退休後再重返職場,需注意相關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