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延長勞保年資,你知道嗎?一般來說,有工作的人才能參加勞保,但根據勞保局網站指出,原來有幾種特殊情況,中斷工作的狀況還是可以繼續保勞保喔! (編輯推薦:國保乖乖繳13年…他60歲從國民年金轉勞保!5年後一次領回33年差額)
情況一:服兵役、因傷病留職停薪、因案停職
勞保局說,當遇到「勞工應徵召服兵役、因傷病請假留職停薪、因案停職未經法院判決確定」這些特殊情形,僱傭關係存在時,被保險人如願意繼續加保,投保單位不得拒絕,應以書面提出申請。其中,如果是因傷病請假留職停薪,還要另檢附醫院或診所診斷書。
另外,繼續加保期間,被保險人不得調整投保薪資,且所屬投保單位要繼續為其繳納保險費。
狀況二:育嬰留職停薪
勞保局指出,經雇主同意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繼續加保!申請期間到子女滿3歲止,但合計不得超過2年;同時撫育2名子女2人以上,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續保的好處是,在續保期間能持續保有勞(就)保的保障,並繼續累計保險年資;若續保期間再度懷孕生產,下一胎還是可以領生育給付及育嬰津貼!
另外,育嬰留停續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而且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的保險費,除了依然按月繳納外,還可以申請遞延3年繳納。 (編輯推薦:勞保不能說的秘密!律師驚曝1招A勞保年金:一輩子勞保繳的少,退休金卻領更多)
至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想申請加保的話,又該怎麼做?
首先如果有申請育嬰津貼,無論是用紙本還是線上申請,只要在申請育嬰津貼時在「同意繼續加保」這一欄位打勾就可以了。要是沒有申請育嬰津貼,則可以自行填寫「勞保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或是直接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點我),辦理育嬰留停繼續投保作業。
圖片來源:勞保局粉絲專頁
狀況三:職災勞工醫療期間退保
職災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勞保的職災勞工,可申請繼續參加勞保,直到符合請領老年給付的當日為止。但如果職災勞工因失能程度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者,就不能再繼續加保。
勞保局補充,職災勞工續保期間的保險費,前2年由被保險人負擔20%,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負擔80%;2年後則由被保險人及職保基金各負擔50%。
狀況四:參加勞保滿15年被裁減資遣或辦理退休的失業勞工
在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制度上路前,已有保險年資的勞工,如果想要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請領資格包含「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等。
但要是一旦面臨勞保年資中斷的問題,比如失業、被資遣、被迫退休等,勞保老年給付就可能隨之受影響?對此,勞保局指出,失業勞工參加勞保年資合計已滿15年以上,而離職的原因如果是因為被裁減資遣或辦理退休,但是年齡或保險年資還不符合申請老年給付的條件時,可在離職退保的「2年內」申請繼續參加勞保。
簡單來說,擁有15年勞保年資的勞工被資遣,尚未達到請領老年給付門檻時,本身可以用被裁減資遣員工的身分續保,離職當天起到離職的兩年內辦理。關於續保期間的保險費,由被保險人個人負擔80%,其餘20%由政府補助。
特別提醒,這部分是針對「參加勞保年資合計已滿15年以上,尚未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條件,而被投保單位裁減資遣(或辦理退休)之人員」。所謂尚未符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是指下列規定:
-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以上就是可以繼續參加勞保的特殊情形。
本文圖片出處與資料來源/勞保局部落格:「原來這4種特殊情形可以繼續保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