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呂秋遠律師再度分享:大家以為自己知道、實際上卻不曉得的10個法律真相!貼文一出也引發熱議,甚至有網友認為這簡直是「十大勸世」!其中一點就提到,爸媽因為「我們結婚給的嫁妝」,在爸媽過世以後,通通得要列為遺產,「所以不要覺得拿了很多嫁妝很開心,以後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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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家事的法律,你以為你知道,但實際上你可能還是不知道的point:
- 如果離婚了,原配偶的家人跟自己就沒有親屬關係。如果還沒離婚,配偶就過世了,那麼配偶的爸媽,一輩子都是你的公婆岳父母。一輩子!無法解除姻親關係!再婚也一樣,會有兩對公婆岳父母。
(編輯推薦: 擔心給兒子的錢被分走,準媳婦卻不簽「分別財產制」!呂秋遠苦勸最好思考這些事) - 對公婆與岳父母,原則上沒有扶養義務。但是,如果同住在一起就有。不想「奉養」對方的父母,請不要同住!請不要同住!請不要同住!
- 成年以後,爸媽就可以要求孩子扶養,即使好手好腳,就是不願意去工作,只要沒有存款、資產,就可以要求孩子給錢。
- 離婚以後,養小孩的費用,法院原則上會按照行政院主計總處的每月平均消費支出判斷,各縣市都不同,由父母所得比例分攤,不是一人一半。台北市最高,大約3萬元。彰化、雲林最低,只有1萬8千元上下。但是,1萬8千元是怎麼養小孩啦!
(編輯推薦: 以不離婚為前提,分開追求自己人生!呂秋遠:熟齡「卒婚」該有2項本錢) - 在離婚協議書上約定自己不用付扶養費,這是沒用的。因為父母不能代替小孩放棄要求另一半扶養的權利,所以對方還是可以用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對自己提告,請求扶養費。
- 爸媽過世,沒有經過所有兄弟姊妹同意,就把錢領出來,就會有偽造文書的可能。據為己有,更會構成侵占。即使父母生前把存款簿交給這個人保管,也是一樣。
- 生前拋棄繼承無效!所以爸媽如果因為「捧斗」,想把不動產留給兒子,要我們簽拋棄繼承書,把遺產都讓給兄弟,儘管簽名,但是記得壓日期,反正在爸媽生前拋棄繼承,是無效的。爸媽死後,保證可以給兄弟一個surprise!
(編輯推薦: 子女不給孝親費會有報應?呂秋遠:別老覺得孩子欠你!那不叫孝,那叫貪) - 如果自己有欠債,但爸媽卻有遺產可以分,請記得選擇拋棄繼承。如果是協議分割遺產,即使自己退出,不要爸媽的財產,未來債權人還是可以主張分配,只有拋棄繼承才可以完全杜絕這種可能。
- 爸媽因為「我們結婚給的嫁妝」、「長大以後搬家給的禮物」、「創業時給的財產」,爸媽過世以後,通通得要列為遺產,這是得要繳回去的,所以不要覺得拿了很多嫁妝很開心,以後要還的。除非啦!除非爸媽給了以後,有免除歸還的意思,要記得問他,而且留下證據。
- 遺囑自己寫就可以了,不需要律師。但是記得,全文都要自己手寫,記明時間、親筆簽名,這份遺囑就有效了。寫遺囑並沒有不吉利,跟買保險一樣,都是一種對於身旁人的保障。當然,有些公司的防疫險除外。(編輯推薦:老爸用遺囑開玩笑,正宮小三爭產全傻眼…呂秋遠:5種方法留遺囑,法律效力搞清楚)
本文授權轉載自「呂秋遠」個人臉書,原文出處/關於家事的法律,你以為你知道,但實際上你可能還是不知道的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