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了!確診勞工居家照護,持隔離治療通知書可領勞保傷病給付
其實依照勞動部原本的說法,根據規定,需要有住院、醫療照顧證明,才能申請傷病給付,而本身屬於輕症或無症狀確診,所以採居家照護的勞工,很擔憂因為自己沒有住院或接受醫療行為,不具申請資格。
也就是說,本來輕症在家的勞工,怕自己可能領不到勞保傷病給付,但如今勞動局放寬了!因染疫而需要隔離,無論是住院、進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的確診者,只要是這期間不能工作,導致沒辦法取得原本的薪水、收入減少,則可以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而因公確診者,除了有全薪,更可以申請勞保的職災傷病給付。 (編輯推薦:確診、隔離怎樣請假不會扣薪?一張圖看防疫請假攻略,給薪4大情境馬上懂)
圖片來源/勞動部臉書
至於今日放寬解釋的原因為何?勞動部表示,考慮到近來確診人數升高,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採輕重症分流,確診者就算是依規定調整為居家照護,這段時間依衛福部的指引規範,也會有提供醫療服務及照護等措施,因此,在面臨疫情的特殊時期,讓需要居家照護的勞工也能依規定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衛福部也有每日千元防疫補償金,可以一起領嗎?
另外,除了勞動部說輕症居家照護可請領勞保傷病給付,其實衛福部也有每日一千元的防疫補償金,補貼的是確診病患的醫藥費與相關照顧費用。換言之只要確實有符合規定,兩邊的補貼都能領到。
- 被匡列需「居家隔離」者,沒確診:可請領防疫補償金(沒有領到薪水)
- 被匡列需「居家隔離」者,隔離後確診:可請領防疫補償金+請領普通傷病給付(沒有領到薪水)
- 因工作關係被匡列、需「居家隔離」者,並在隔離後確診:可請領防疫補償金+請領職災傷病給付+全額薪水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補充解釋,「防疫補償金」是給被匡列的人或照顧者,其居家隔離期間沒有收入,每天可申請1000元;至於勞保「傷病給付」是針對確診者,二者並不同,也並無衝突。
勞保傷病給付請領金額有多少?輕症在家可領4天傷病給付
至於勞保「傷病給付」請領金額有多少?根據勞保局網站的說明,普通傷病給付是按照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來計算,而職災傷病給付則是按照「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100%來計算,若超過60天則會降為70%,並且兩者皆是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發給至出院日止。
注意囉!由於發給期間是從出院第4天至出院日。我們以目前確診者居家照護「解隔離」條件來看,如果是一般居家照護的民眾,距離發病日或採檢日達7天後,就可以解隔離。這也代表,如果一位染疫民眾確診後實施7天的居家照護,則可以申請第4天到第7天的傷病給付,最多共有4天可請領。
我可以領多少錢?普通、職災傷病給付公式簡單試算給你看
1.普通傷病給付
情境
假設小樂是輕症確診者,符合無法工作、沒有領薪水的條件,他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他從5月1日開始7+7的居家照護方案,5月7日是隔離的第7天(最後一天),則他請領5月4日~5月7日的傷病給付,最多4天。5月8日~14日是自主健康管理,所以不算在傷病給付天數範圍。計算公式如下:
【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公式】(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0天)×50%×不能工作天數
【單日可請領給付金額】(45,800÷30)×50%=763
也就是說,一天可領763元、兩天1,527元、三天2,290元,最多可領四天則有3,053元。(四捨五入)
2.職災傷病給付情境
但要是小樂因為工作關係確診、無法上工,除了雇主必須給全薪外,還可以同時請領職災傷病給付,但要注意的是,雖然5月1日起職災保險最高投保薪資拉高到72,800元,但該政策才剛上路,目前職災勞工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最高仍是45,800元,要是像小樂因公確診居家照護,一樣最多能請領5月4日~5月7日共4天的職災傷病給付,最多可領6,107元。
【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公式】(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0天)×100%×不能工作天數
【單日可請領給付金額】(45,800÷30)×100%=1527
等於說一天可領1,527元、兩天3,053元、三天4,580元,最多可領四天則有6,107元。(四捨五入)
※若擔心算錯,也可以利用勞保局提供的「傷病給付試算頁面」 (→點此進入)計算
申請傷病給付該怎麼做?準備兩文件、臨櫃郵寄都能申請
想要申辦勞保傷病給付,只要事先準備好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傷病診斷書正本兩項主要文件,並利用臨櫃或郵寄兩種管道辦理,勞保局就會在收到申請書後10個工作日內核付,核付完成後再等3到5個工作日,給付金就會自動匯入你所填寫的帳戶囉!
【需要準備】
-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點此下載)
- 傷病診斷書正本:勞保局說,一般申請勞保傷病給付都要檢附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在COVID-19確診部分,目前接受以隔離治療通知書申請傷病給付。
【臨櫃申辦步驟】
- 將「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交給投保單位確認後蓋章
- 備齊文件後,至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傷病給付科辦理 (→點我看地圖)
【郵寄申辦步驟】
- 將「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交給投保單位確認後蓋章
- 備齊文件後,郵寄至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辦理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傷病給付科)
若對申辦傷病給付的手續、準備文件有疑問的話,也可以撥打勞保局提供的傷病給付查詢電話:(02)2396-1266轉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