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經常使得失業、勞保退保或25歲後仍在讀書的學生,多了繳款壓力,有些人甚至是根本無力繳款,所幸把國保繳費通知放著不管。這樣可以嗎?會不會被罰?答案是有可能,但未必會。
國民年金不繳會怎樣?律師施宇宸指出,其實未婚者不繳國保不會怎樣,政府拿你沒輒,但相對地退休後就沒有國保老年給付可以領;但要是已婚、且配偶的年收入高,則可能因為自己不繳國保而導致配偶受罰。總而言之,事實上國民年金沒有針對債務人有什麼積極的罰則規定,開辦至今也只有針對少數債務人的配偶做出開罰,施宇宸律師補充,依據目前說法,一年會抓200個比較有錢的配偶來開罰。 (編輯推薦:國民年金重大漏洞:繳1500領2萬?律師揭露不繳國保的好處,看完秒懂政府為何沒說)
那這樣的族群會被罰多少?根據《國民年金法》指出,當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保費,且勞保局催繳後仍未繳清者,將會處配偶3,000元至15,000元的罰鍰!
國民年金費用繳不出來?教你這樣做解決保費負擔,
一樣可以領
年金
當然,國保還是有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3種年金保障,還有生育給付、喪葬給付這2種一次性給付保障,因此即便多數人不會面臨罰則,或許有些人仍是有意願繳國保的。不過,生活中如果有一時繳不出來的狀況,其實有方法可以不中斷繳費、減緩國保支出的負擔。
1.十年內都可以繳,超過十年不得補繳
發現繳費期限要到了,手頭卻有點緊…其實不一定要放棄,尤其對希望未來可以領年金的人來說,不繳國保的期數被視為沒有年資,且也只能選相對不優的計算式。
別擔心,由於國民年金的保費繳納期為10年,所以只要欠費10年以內,都還來的及補繳,其實不用太害怕年資被一次漏繳給中斷。但是,逾期繳款得照每年郵政儲金的定期存款固定利率來計算利息,且超過10年的話也不能再補繳,想擇優選擇老年年金的人,務必要多留意了。 (編輯推薦:存多少錢夠你退休?「4%法則」維持50年穩定現金流,財務自由買回自己人生)
2.申請「保費減免」,最多幫你保費砍對半
不管是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或是所得未達勞保局的一定標準者,就可以向戶籍地的公所申請「保費減免」,原本每個月高達1,042的保費,獲得補助後,最低可以一毛錢都不用繳。
【申請資格】
- 家庭每月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的1.5倍,且未超過台灣平均消費支出的1倍
- 家庭每月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的2倍,且未超過台灣平均消費支出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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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內容】
原本每月要繳1,042元,申請保費減免後要繳的金額為: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請步驟】
- 備齊身分證、印章、全家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依狀況而定,可事先向申請單位詢問) - 持上述文件至戶籍地的縣市政府或公所提出申請即可
3.申請
「分期繳納」,按期繳就能邊繳邊領
面臨公司突發性的裁員、家裡經濟支柱病倒等收入中斷的狀況時,又因為不符合保費減免的資格,讓繳納國民年金變成問題,到底有沒有解決方法?其實,只要年度個人所得在50萬元以下,欠費的金額也達到3,000元以上時,就可以申請「分期繳納」,每期都有乖乖繳款的人,甚至還可以邊繳邊領年金給付。
【申請資格】
- 欠費應繳總額達3,000元以上
- 個人綜合所得稅總額合計50萬元以下
【注意事項】
- 以1個月為1期計算,最多可申請40期
- 按欠費總額來計算每期應繳金額,每期至少1,000元
- 申請通過後,每月10日以前就要繳納費用
【申請步驟】
- 填寫「國民年金保險保險費與利息分期繳納申請書」(→點我下載)
- 填寫完畢後寄送勞保局辦理即可
參考資料:
- 國民年金法第50條第2項:「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非有正當理由未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繳納保險費及其利息,經保險人以書面限期命其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經濟狀況不佳,繳不起國保保費,可以怎麼做?
- 國民年金繳不出來怎麼辦?用「這三招」度過難關 一旦超過期限「想繳都不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