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受害者思維,重回平等關係
為了不要再當受害者,需要使用更準確描述情緒的語言、知道如何分辨自己的「感受」是不是自己的「情緒」。
簡單分辨兩者的語言邏輯是:情緒是人人生來就有的,而不是別人造成的。例如:我感覺生氣、悲傷、委屈、無奈、沮喪、挫折、痛苦、憤怒等等。情緒是人人都有的感受,卻也是自己獨一無二的反應,但面對同樣的情境,大家的情緒不見得相同。
相對於:我感覺被冷落、被無視、被瞧不起、沒被放在眼裡、不被在乎等等。這些說法雖然也都在描述中隱含著情緒,卻同時包含「對方應該為此負責」跟「我對此無能為力」,其實是會推開自己力量的語言。
仔細觀察一下我們日常使用的語言,多常使用「把力量推開」的方式描述感受?
停留在受害者的位置上不是一件壞事,只是它時常讓我們遠離自己的力量。用這樣的方式描述,會加強「我們是受害者」的情緒,也會合理化對自己的無能為力,同時無法為了這件事積極採取行動、保護自己或是反擊對方,只能停留在受害者的位置上。這樣的語言,只會讓彼此的平等關係變成「加害者/被害者」「提供者/接受者」「背信者/誠信者」「有能者/無能者」。
有些時候,我們確實是無能為力的,連保護自己都不行。於是,我們學會一直使用這些語言來描述自己經驗的各種關係。無論在這些關係裡,我們是否真的無能為力,因為我們誤以為只有這種方法能描述自己的一切經驗。
讓我們從準確描述自己的情緒開始,試著不使用那些被動式、不隱含別人應該負責的語言,僅僅描述自己經驗到的情緒、屬於自己的情緒、那些不是別人應該負責的情緒。這是一個很難的練習,但也是一個關於拿回自己力量的練習。
使用這樣的描述,一開始會很不愉快。因為我們習慣怪罪、卸責給別人;畢竟我們還是喜歡受害者的位置。處在這個位置讓我們感覺自己有權力指責別人,也讓我們感覺能為自己發聲,以受害者的姿態控訴:「怎麼可以放過對方!」「他怎麼可以不負責!」「這不合理!」等等。
然而,使用精確描述情緒的語言,能幫助我們從被害者移動到平等互動的成人關係、能幫助自己感覺到不需要一直委屈自己、能照顧自己的情緒、能決定自己要受到多大程度的影響或干擾、能更平等地彼此相愛跟互動。
你描述的感受,是你的「感受」嗎?還是包裝成感受的「控訴」呢?你會想試試看透過「語言」拿回自己的能力嗎?還是比較偏好「受害者」的語言呢?
要平等地互動,需要從平等的語言開始。願我們都能透過語言自我療癒,也療癒彼此。
本文摘自《你說的是愛還是傷害》/陳亭亘(諮商心理師)/今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