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每個人心裡或許有自己的答案,甚至有時也無關年齡,很多人總是希望別人稱呼自己「小姐」或名字就好,否則就有種「被叫老」的感覺,更讓人覺得有些不舒服。但是,這種包裝成情緒的控訴,原來也是言語暴力的一種?
本文原旨在討論非暴力溝通的原則,作者為諮商心理師,她在文章中提到,如果當你聽到「我感覺你說的話讓我不舒服」這類型的句子,會馬上感覺到自己被指責,那你也是那種「叫姐姐,不要叫阿姨,人家會難過」的言語暴力受害者。從小受到這樣類型的語言影響,認為自己要負責別人的情緒,並不是合理的情緒界限,因為「別人的情緒,不是你的責任。」什麼意思呢?看看心理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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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在「我感覺」之下的妖魔鬼怪
非暴力溝通的第二個原則,通常會稱為「感受」。然而這個概念非常容易引起誤解,所以我多半傾向鼓勵大家直接指認「情緒」會更加精確。理由是受限於華人使用語言的習慣,我們實在太常使用以「我感覺⋯⋯」開頭的句子,頻繁到我們幾乎很難意識到自己試圖描述的感受,多半來自於他人,而不是自己。
「我感覺被(你)冷落」「我感覺不受(你)重視」「我(因為你)感覺委屈」「我感覺被(你)情緒勒索」「我感覺被(你)瞧不起」「我覺得(他)一定沒把我放在眼裡」「我覺得(他)不在乎我」⋯⋯
我們在語言上,就時常把「感受」跟「屬於自己的情緒」混為一談。上述這些語句不僅僅暗示著這些情緒跟對方有關,同時暗示是對方造成我的情緒,應該要為此負責。常常使用這樣的語言時,不難想見一方面更遠離自己真實的情緒,也遠離了自己真實的力量。
「我感覺⋯⋯」這個中文發語詞翻譯成英文是「Ifeel⋯⋯」。以此開頭,在英文裡會接下去的就是情緒詞彙,在中文裡卻是一個無所不包的垃圾桶,可以銜接的東西非常多,包含:
「我感覺受傷了」「我感覺被冷落了」「我感覺不被在乎」
這看起來像情緒的東西,其實並不是真的情緒,只是包裝成情緒的「控訴」:
我控訴你讓我受傷,我控訴你冷落我,我控訴你不在乎我。換句話說,就是我要求你為我的情緒負責任,但具體的情緒是什麼,其實沒有說清楚。反正就是要你改變自己的行動,不要讓我經驗到那個情緒。
包裝成情緒的控訴,很多都通往情感勒索。這也是言語暴力的一種。
「我感覺他這樣做一點道理都沒有」「我感覺這件事這麼做不合理」「我感覺他這樣做對○○○不公平」
這類型的語言雖然也是以「我感覺⋯⋯」開頭,但後面的句子其實跟情緒沒有什麼關聯,而是「價值觀」。這一組句子假使正面表述,會成為「我的價值觀是⋯⋯所以我認為他這樣做不合理,對○○○不公平。」但我們通常很少這麼正面表述,而時常讓它隱藏在「感受」裡。
包裝成感受的價值觀,是我們還沒有勇氣正面捍衛的價值觀。
「我感覺不想做」「我感覺不想動」「我感覺不想配合」
這組類型的句子雖然一樣是以「我感覺⋯⋯」開頭,但後面具體想表達的事情是「行動」。假使我們試著正面表述,大概會成為:「抱歉,我現在不想做。」「我現在身體很疲累,不想移動。」「基於⋯⋯我無法配合。」
無法正面拒絕的互動,驗證著充斥言語暴力的情境或過去經驗。
「我感覺很生氣,你不要再說了」「我感覺想哭了,你到底想怎樣」
這組語言不好分辨。並不是這樣開頭就必然與情緒無關,然而細緻分辨的話,時常可以發現,與其說它是情緒,不如說是「工具」。有點像是媽媽只要一動怒,小孩就只能聽話;女朋友只要一哭,男朋友就只能順從;孩子只要一委屈跺腳,爸媽就必須馬上安撫。更準確地說,這是一種工具性的情緒,是我們用來控制局勢的武器,但它不是真的情緒。
工具性的情緒用得越多,就會越遠離自己真實的情緒。就像總是利用生氣讓男朋友來安撫自己,就沒有機會面對「生氣」並不是自己真正的情緒。藏在生氣底層的,也許是對關係的挫折、對關係的無助、對自己的失望、對事情不如預期的沮喪、對努力沒有用的憂鬱。重新指認這些情緒,能幫助我們好好地靠近自己,而不只是陷在「我用情緒控制你/我不想被你的情緒控制」的狀態裡。
「我感覺你冷落我」「我感覺你說的話讓我不舒服」
聽到這種類型的句子時,是否會馬上感覺到自己被指責了?如果有,你也是那種「叫姐姐,不要叫阿姨,人家會難過」的言語暴力受害者。從小受到這樣類型的語言影響,認為自己要負責別人的情緒,並不是合理的情緒界限。阿姨的情緒要她自己面對跟處理,怎麼可能是一個小孩子就能傷害的?阿姨總有一天也要面對自己就是阿姨的事實(by身為阿姨多年的我)。
你可以陪伴支持,但別人的情緒不是你的責任。要區分別人的情緒裡有沒有我們的責任,是一個細緻的權力區辨過程,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辨得出來的。簡單地說,假使我們已經確定自己使用著非暴力溝通的語言,那麼對方的情緒就是「對方的責任」。我們能成為善意的支持,幫助對方整理自己,而不是轉身離開。
在展開真正的非暴力溝通以前,我們需要仔細地分辨自己想描述的情緒究竟是不是「真.情緒」,還是上述這些假裝成情緒的價值觀、行動、控訴、以及總是將別人的情緒往自己的身上攬的想法。
這樣的語言,時常讓我們在關係內搶著當受害者,也暗示著對方是加害者。因此,這個彼此情緒勒索的關係,自然沒完沒了。我說一切都是你害的,你也說一切都是我搞的。我們害來害去,有時候不計較,有時候計較;有時候一樣多,有時候你多我少,然後彼此永遠都覺得不公平,覺得自己一直受害、非常委屈。
為了不要再當受害者,需要使用更準確描述情緒的語言、知道如何分辨自己的「感受」是不是「情緒」。請繼續看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