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領超過這筆錢要扣稅!2024年終獎金懶人包不可不知
你拿到年終獎金了嗎?有的人開玩笑說,年終獎金是員工辛苦為公司賣命、任勞任怨的成果,也是老闆展現良心與氣度的時候,但如果在年前離職,可能拿不到年終獎金;而且更要注意的是,年終獎金若超過一定金額,是要預扣稅5%的;而當全年累計的獎金超過發放當月投保金額的4倍,針對超過投保金額4倍的部分,還要扣繳補充保險費喔!
Q1:領年終獎金會被扣多少稅?綜合所得稅:超過門檻要先扣稅5%
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等,都是職務上或工作上的所得,因此年終獎金無論高低,都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的一部分,需要被課稅,公司應依法履行扣繳義務。
「年終獎金為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11、112年度為86,001元),免預先扣繳。」如果年終獎金的金額超過這個門檻,公司會先行扣繳5%稅額,員工隔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也需將年終獎金列入綜所稅計算,但會減除已扣稅的稅款。
反之如果沒有超過86,001元的標準,就不需要預先扣繳,而是在員工隔年5月報稅時,直接將獎金列入年度所得總額中,並計算所得稅即可。
【年終獎金要被扣稅多少?試算給你看】
樂樂年終領了10萬元,已達扣繳門檻,公司會先預扣繳10萬×5%,也就是5千元,樂樂實領9.5萬元,但這5千元並非白白流失,樂樂在該年度報稅時,就可減除這5千元已扣繳的款項。
Q2:除了扣稅,還有二代健保補充費!哪些情況要扣二代健保補充費?
有些人發現在收到年終獎金時,薪資單上還被多扣了一筆「二代健保補充費」的款項,這又是什麼費用呢?原來,根據《所得稅法》的規定,只要是屬於「獎勵性質的給予」且「未列入健保投保金額」,包括紅利、三節獎金或年終獎金等都算在其中,而獎金的多寡就會影響到需不需要多繳補充保費。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指出,當員工全年累計的獎金金額,超過發放當月「投保金額」的4倍,則針對超過投保金額4倍的部分,需按照當時費率扣繳補充保險費(110年起二代健保補充費費率為2.11%),可按月或按年度向健保署申報。反過來說,獎金累計若沒有超過投保金額4倍,就不需額外再扣繳補充保費。
乍看之下有點複雜,其實如果想知道自己領到的年終會被扣多少補充保費,也可以上衛福部網站試算。只要輸入本次領到的獎金、全年累計獎金、給付日、以及投保金額,就有試算結果可以提供參考囉!
【年終獎金需要扣繳多少補充保費?試算給你看】
受僱者的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為 [當年度累計獎金總額-(月投保金額×4)]×2.11%
假設樂樂的投保金額為27,470元,並且先後領取了5萬元的年終獎金、10萬元的分紅,也就是說公司年度提供的獎金已經累積了15萬元,超過樂樂當月投保金額27,470元的4倍,因此公司需幫樂樂需要再扣繳補充保費→[150,000-(27,470×4)]×2.11%≒847元。
【同場加映:年終獎金、尾牙獎金課稅標準比一比】
另外,年終獎金、尾牙獎金、公益彩券等三項獎金課稅標準,常常讓人混淆,趁這次機會也整理如下表提供大家參考喔!
扣繳門檻 | 扣繳稅率 | 申報綜所稅 | |
年終獎金 | 110年度為84,501元 111年度為86,001元 |
5% | 全額計稅 |
尾牙獎金 | 20,000元 | 境內10% 境外20% |
全額計稅 |
公益彩券 | 5000元 | 20% | 採分離課稅、免計綜所稅 |
Q3:2024年終獎金什麼時候會發?要怎麼計算自己領多少?
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呢?很多公司的年終獎金通常是跟著薪水一起發放,且理應不會在過年期間或過年後才發年終,所以照理來說今年會跟著1月發薪日發年終獎金,或至少在放年假前一天將年終獎金發放完畢。
2024年的農曆春節因為從2月8日才開始放假,相較往年來得晚得許多,所以差不多在2月的發薪日或是1月下旬之前,各家公司便會陸續發放年終獎金。
如果說想知道自己可以領多少年終獎金,則會按照每家公司約定的方式有所不同,就像前面提到的「保障年薪XX個月」。然而,如果你是到職未滿3個月或一年的新人,就不算在「全年工作者」的範圍內,有些公司會不提供年終獎金,也有公司會採取兩種按比例計算的管道:
- 按天數計算:(完整年終金額 ÷ 整年天數)× 到職工作天數
- 按月計算:(在職月份 ÷ 12個月)× 完整年終金額
Q4:每間公司都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嗎?
錯,法規並沒有強制規定每間公司都要發年終獎金!
發放年終獎金可以說是犒勞員工辛勞的一種「習俗」,而比較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方式分為固定的「經常性給予」,以及非固定的「恩惠性給予」兩種。固定年終就是我們常聽到的「保障年薪XX個月」,包括在合約中、口頭上和招募廣告裡有講好,就等於年終獎金是固定的獎金,這種類型的年終獎金就等同於「薪資」,不僅需要計入投保薪資,且雇主不能拒發。
而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非固定年終則是依公司有無盈餘搭配員工績效發放,是屬於「獎勵性質」的獎金,而《勞基法》第29條有規定,只要公司當年度有賺錢,對於全年工作、沒有過失的勞工,應給予獎金或紅利,換句話說,只要當年度公司還有盈餘的話,通常不會一毛錢都拿不到,當然,如果公司當年虧損,也可能是0元入袋。
Q5:如果年前提離職,還有機會領到年終獎金嗎?
不一定,需要依工作合約內容而定。
一般依規定而言「發放年終獎金時需在職」,如果在發放前離職當然就領不到。
但要是合約上有寫明「保障年薪XX個月」,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經常性性給予」,就代表這筆錢算是薪資的一部份,儘管勞工想在年前離職,雇主也必須依照約定提供保障的獎金,否則勞工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求的,而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人在過年前離職,還是能領到年終獎金。
Q6:留職停薪的人也可以領年終獎金嗎?
留職停薪是有可能領不到年終獎金的,但「育嬰留職停薪」例外。
根據許惠菁律師在《法律諮詢服務網》上的分析,如果公司的年終獎金是採「恩惠性給予」的方式,且員工需要在職才能夠領取的話,因為留職停薪的勞工屬於「職位保留但不在職」的狀況,所以雇主是可以不發年終獎金的。
但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曾在受訪時表示,若員工正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雇主不可以將該員工視為缺勤,進而影響到他的年終獎金、考績等。若員工在育嬰留職停薪前達到了領取年終獎金的條件,就算發放年終獎金的日期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也應按當年度的出勤狀況,依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年末將至,祝福大家荷包滿滿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