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並不全是像情侶間的AA制、五五均分這麼簡單。其實影響夫妻財產分配的首要關鍵.就在於「婚姻財產制度」,用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離婚夫妻財產怎麼分。什麼意思?
婚後想要AA制?先看你們是屬於那一種夫妻財產制
目前婚後的財產制主要可區分2種,夫妻結婚後,可以選擇要用「法定財產制」還是「約定財產制」。其中的約定財產制又分成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這攸關到決定結婚後的財產歸屬。
1.法定財產制:財產少的一方,可爭取對方財產
現行的夫妻財產制,如果你沒有特別約定,那麼你就直接會是「法定財產制」。根據《打造富腦袋!從零累積被動收入》一書的詳細說明,簡單來說就是婚前的財產是自己的,婚後雖然也是自己的,但當發生婚姻關係終止的狀況(包含離婚或死亡),接下來會執行「剩餘財產分配」,也就是夫妻雙方各自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果有剩餘(財產大於債務),則由雙方平均分配剩餘財產的差額。
律師呂秋遠在《預見熟年的自己》一書也簡單解釋,根據民法規定,夫妻兩人在離婚時,確實要分配剩餘財產;所謂的剩餘財產,就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間,兩人所累積的財產,多的人要給少的人差額半數。例如:老婆有10萬,老公有100萬,這時差了90萬,老婆可以要求老公支付45萬給自己,因為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然而,呂秋遠律師補充,若是一方透過贈與、繼承、損害賠償等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的財產,完全不能納入計算。比如若是長輩贈與孩子的房產,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都沒有被配偶分走的疑慮。 (編輯推薦:另一半外遇搞婚外情!律師教你:通姦除罪後,想多拿一點賠償費該怎麼做?)
2.約定財產制:分別還是共同?
如果你結婚後想要用約定財產制,就要訂定契約,並向法院聲請登記。而且,約定財產制其實還分成「分別財產制」與「共同財產制」2種。
- (1)約定財產制之「分別財產制」:你的錢是你的錢,我的錢是我的錢
分別財產制的意思可以簡單理解成:兩個人結婚了,但財產沒有結婚,夫妻各自管理各自的財產,既然自己的錢自己管,債務自然也是各自分擔。同時因為夫妻各保有財產所有權,也就沒有共同財產可分配。 - (2)約定財產制之「共同財產制」:婚後的錢才算共同擁有,離婚後可要求一人一半
共同財產制,顧名思義就是:夫妻共同擁有財產,如果遇到婚姻關係終止的狀況,夫妻各自取回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時的財產,再用共同財產扣掉共同債務後,平分餘額。
也就是說,夫妻兩人結婚之後共同擁有財產,將來有天婚姻關係終止時,夫妻兩人可以各自拿回婚前時自己擁有的財產,至於婚後那些共同的財產,先扣掉共同債務後剩下的再一人一半。
聽起來和法定財產制很像?《打造富腦袋!從零累積被動收入》書中解釋,差別在於:共同財產制的財產是夫妻雙方都有所有權,所以任何財產的處分都要兩人同意。另外共同財產制並不包括「特有財產」,所以先生或太太個人職業必需的物品、個人收到的贈品等,並不算在內。
聽過結婚前的協議書嗎?想要夫妻理財沒紛爭,決定婚後的財產歸屬問題也有眉角,因為如果雙方有共識,想要用上述提到的「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或是簽署婚前協議書,來訂定結婚後的財產歸屬問題。(婚前協議書可以約定的事情,除了財務方面的協定,還包含家事的分擔,未來小孩的教養方式等等。)
財產分配制度可以婚後修改嗎?
我們複習一下夫妻財產分配的決定方式:
- 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
- 如果用約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共同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
如果婚前先約定了夫妻財產制度,但是後來還想改變的話,還來的及嗎?
當然可以!根據司法院資料說明,如果想廢止或改變夫妻財產制,婚姻中可隨時依配偶的意願,以書面契約來約定,但也要法院辦理登記,才算合法。但假如廢止了約定財產制的分別財產制,卻沒有改用其他種約定財產制,那就會適用法定財產制喔!
【一張表看懂3種婚姻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 | 約定財產制(要向法院聲請登記) | ||
共同財產制 | 分別財產制 | ||
財產種類 | 婚前財產 1.夫妻結婚前各自取得的財產。 2.如果原來用約定財產制,但在婚姻中改用 法定財產制,改用前夫或妻所有或登記在 他名下的財產,視為夫或妻的婚前財產。 |
共同財產 1.特有財產以外的夫妻財產及所得,合併為共同財產。 2.夫妻得約定,僅以勞力所得的薪資、工資、紅利、獎金及其他與勞力所得有關之財產收入,作為共同財產。 |
夫妻分別財產:婚前、婚後的財產,都分別各自所有。 |
婚後財產(在婚姻解消時,有剩餘財產分配的適用) 1.夫妻結婚後取得的財產。 2.夫或妻的財產不能證明是婚前或婚後財產時,推定為婚後財產。 3.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
特有財產 1.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 2.夫或妻個人職業上必需之物。 3.夫或妻所受之贈物,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為其特有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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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 | 無論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都屬於取得或登記名義的夫或妻所有。但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的婚後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 1.共同財產:公同共有 2.特有財產:各自所有 |
各自所有 |
管理權 | 各自管理 | 1.共同財產:共同管理。但可約定由一 方管理。 2.特有財產:各自管理。 |
各自管理 |
關係消滅時之處理(離婚後處理方式) | 可以請求剩餘財產的分配 | 1.可以各自取回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時的財產。 2.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後取得的共同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平均分配 3.一方死亡時,除夫妻對數額有約定外,共同財產半數歸屬於生存的他方。但生存者依法不能為繼承人時,對於共同財產,最多只能請求離婚時所應取得的數額。 |
無 |
參考資料:
- 司法院資料/你們是屬於那一種夫妻財產制
- 擔心給兒子的錢被分走,準媳婦卻不簽「分別財產制」!呂秋遠苦勸最好思考這些事
- 《預見熟年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 呂秋遠(律師) /三采文化
- 談錢傷感情?夫妻理財用3個方法,樂當彼此的神隊友
- 《打造富腦袋!從零累積被動收入》/Ms.Selena(知識型網紅&YouTuber)/如何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