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高嘉瑜辦公室
高嘉瑜記者會全文逐字:
首先我先跟大家說對不起,讓大家擔心,從事情發生到現在收到很多人的關心,沒想到自己成為社會新聞、這個事件的主角,這段期間裡,我可以說,見識到人性最黑暗最恐怖的一面,在我人生成長的經驗裡,可能都沒有遇過類似這樣的人,所以在當下第一時間,其實我非常驚慌失措、也很害怕,遇到這麼恐怖的一個人。
但也有很多很好、很善良的人,知道之後一直努力地想要幫我,也很多人提供我很多幫助,還是有很多好人一直支持我。從昨天之後,我接到很多林姓男子之前的受害者,他們試圖跟我聯絡,讓我知道林姓男子不是只有對我一個人,其實也對很多他曾交往過的女友們,都用類似的手法,利用恐嚇、脅迫的方式順從他、逼大家照他的意思,我知道受害者不是只有我一個人。
我在想,如果我是最後一個受害者的話,那我也算是有貢獻,因為過去有很多被傷害的受害女性,可能因為不敢,或是因為種種暴力脅迫,最後被迫隱忍、被迫和解、不敢出面。林姓男子不管在政治或是企業、學界,長期有很多關係人脈,跟很多人關係都很好,所以我相信比我更弱勢、更沒有能力面對的女性,在被他脅迫後,其實是更孤立無助,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的。
很多人說我身為一個立法委員,有這樣的權勢還被脅迫,我覺得身為一個女性,在面對男朋友這樣的暴力與脅迫之下,內心真的百感交集,當然第一時間,我覺得非常丟臉(哽咽),這個事情發生在我身上,但很多人要我勇敢出來面對,如果我都不能勇敢面對,那其他人要怎麼勇敢站出來?
甚至我也常常想,平常我在媒體上,給大家的形象都是非常正面、陽光,不管是唱歌搞笑,總是給大家歡笑,我希望呈現給大家的是,比較正面陽光的形象,身為一個公眾人物,其實自己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甚至我也沒有讓家人知道,因為第一時間,我覺得這是一件非常難看的事情。
但是,我覺得老天爺有在幫我,這件事情會這樣真的也不是我能想像的,總之壞事做盡,自然會有天理循環,昨天在媒體報導後,我才知道他有這麼多事情,其實這些我都不知道,覺得自己識人不明真的非常抱歉,自己真的是很蠢。所以昨天我去警局提告傷害,他手機裡確實有一些我們之間不雅的照片或影片,他拿來脅迫我,他也曾經試圖拿類似這些東西,脅迫他的前女友。
他昨天也不斷在網路上帶風向和操作。在這個情況下,昨天我透過律師聯絡,希望他能把影片照片資料交出來,但他都沒有回應。之後我們又去加告他其他罪行,包含妨害自由、妨害電腦使用等等,我也發現他手機裡面不只有拍我的影片,甚至有其他女性的影片,而且不特定女性的照片、影片非常多,這些人可能自己根本也不知道。
我覺得受害者可能不只我一個人,但我希望我是最後一個受害者,面對這種事情的時候,不管如何就是要勇敢面對,勇敢站出來,希望藉由自己的這個事件,讓她們知道,會有很多人支持你給你力量,不用害怕自己面對,我想很多人一開始都會選擇自己去承擔,不敢跟別人說,但我覺得,當大家知道的時候,這都不是問題了,會有很多人關心你,了解你,並且給你力量。
一定要有結婚、或家庭成員間的施暴行為,才算家暴嗎?
暴力事件不只存在於已婚夫妻之間,情侶、曖昧對象甚至前男友、前女友,都有可能是讓人意想不到的恐怖情人。這兩天網路上很多人在疑惑,兩人沒結婚,這算是家暴嗎?
答案是肯定的!根據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在網站上的相關說明,近來恐怖情人案例增多、情侶間暴力相向,其實立法院早在2015年通過俗稱「恐怖情人條款」:將年滿16歲以上「未同居」關係的親密伴侶,納入保護令適用範圍。什麼意思?簡單說,雖然兩人僅是情侶關係,但如果有遭受到對方肢體或精神暴力,可以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尋求相關單位協助與保護。
下一頁看懂:這些人都屬於家暴法所保護的範圍!遇到暴力行為必須自保,這件事情一定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