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錢不夠時,用不動產轉出現金流
因應台灣高齡社會,金管會開放銀行於2015年11月底承做「以房養老」業務。所謂「以房養老」,就是有屋族把房子抵押給銀行,由銀行分年期,每月提供生活費。房子雖然抵押給銀行,但還可以繼續居住。
銀行扮演貸款者的角色,而非收購房地產,是收取每個月利息和開辦時的服務費或聯徵查詢費等。房子是抵押給銀行,而不是賣給銀行,所有權和使用權還是借款人的。到期時,只要所有人或是繼承人清償貸款,房子還是所有人或繼承人的。
如果現金不夠時,可以將不動產變現,多數人將賣屋視為是最後不得不的手段。所以透過「以房養老」,手上沒有太多現金且不會理財者,若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取得每月固定生活費,可以暫時解決退休生活費問題。
萬一遇到不肖子女覬覦房產者,自己的房產自己運用,待身故之後,銀行可將房子拍賣,銷售金額扣除先前銀行支付成本後,剩下的才分配給家屬。
「以房養老」不是想辦就能辦
不過,想要「以房養老」不是想辦就能辦,它有一些限制條件,以及相關注意事項:
- 目前以房養老,年齡限制最低為55歲,貸款成數最高7成,期限最長35年。各家銀行條件不一,有需求者宜多加比較。
- 地點以都會區為主:若在偏鄉地區,很難賣掉者,銀行不會承做。
- 注意房貸利率波動和通膨:以房養老又被稱為「逆向抵押貸款」,其實是拿房子向銀行貸款。既然是貸款就需要支付利息,目前是低利率環境,難以預料未來30 年利率如何變動,若利率升高,貸款利息也會增加。隨著通貨膨脹上升,該金額是否符合生活所需,也是一個很大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