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一萬元的孩童家庭防疫補貼,除了國高中身障生以外,另一個資格就是12歲以下人人領得到,而2歲以上由教育部負責,2歲以下則是衛福部負責。
對此,衛福部說明,只要是在第三級疫情警戒全面解除之前出生,並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的孩童,皆可領得到,等於除了小學生以外,還在上幼稚園也能領,嬰幼兒、新生兒也都可以領,預計逾37萬名孩童受惠。
針對未滿2歲的孩童,衛福部說發放方式分為三種
(1)5月份已領過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的孩童,由政府於6月15日直接撥入申領帳戶
(2)其他未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的孩童
- 自6月15日起,家長或監護人可憑兒童健保卡號,上網登入匯款帳號供政府撥款
(10000.gov.tw) - 或直接憑兒童健保卡號並帶著金融卡至ATM領取現金,同樣6月15日起開始領
(3)無法透過網路登錄或ATM領取的家長,則等疫情趨緩後,以臨櫃方式領取,衛福部將另行公告
四、照顧服務單位紓困補貼
因應第三級防疫警戒,長照及身障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托嬰中心等照顧單位配合陸續停業,衛福部將按下列計算方式,提供110年5月至7月一次性補貼。
長照、托嬰、早療等機構
- 服務收入減少達50%→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依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110年4月30日前持續服務)
-
經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薪未達基本工資
→給予單位一次性營運補貼,按僱用員工數每人1萬元計算。
→給予每位僱用員工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合計給予員工4萬元,由事業單位一併具領轉發。
保母、家庭托顧服務員
符合收入減少達50%或停業情形之一 →每人補貼3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110年4月30日前持續服務)
五、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紓困:仍舊持續辦理相關補貼。
除了上述補貼外,照顧服務單位、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還可申請員工薪資或短期週轉金之貸款利息補貼。
若仍有其他疑義,長照紓困相關問題可撥打1966,其他紓困措施可撥打1957,由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