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蓋茲離婚,提醒我們離婚時關於保險的注意事項
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和妻子梅琳達日前宣布結束27年婚姻,相當台幣4兆的財產分配倍受矚目。近年來台灣的離婚率也居高不下,我們一般人雖然沒有這麼多的財產,但當決定要結束彼此的關係時,記得務必再次檢視保單。
當彼此關係變化時,保單檢視重點:
重點一、【要保人變更為被保險人本人,以免爭議】
雖然日後發生事故依然會理賠,但離婚後保險契約還是會有一些問題產生。
- 夫妻一人為要保人,另一個為被保險人,離婚後可能會有道德風險。
- 要保人可以隨時終止契約(也就是解約),被保險人就失去保障。
- 要保人日後要保單借款、變更受益人或任何的契約內容變更都需要2個人書面簽名同意,是一件可能不舒服且麻煩的事情。
- 為了孩子保單權益,離婚時記得調整孩子保單的要保人,以免將來孩子的保單需要變更,對方卻置之不理。
重點二、【調整受益人】
我們通常會將受益人指定給另一半,如果忘記調整,導致保險金理賠給前夫或前妻,應該不是我們想發生的事情。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子女,擔心另一方為法定代理人不當挪用保險理賠金,可以設定保險金分期給付或保險金信託,或將受益人變更為可信任的家人。
重點三、【重新檢視保障】
確認是否有附加在另一半保單的附約,一旦離婚就無效了,記得補足自己的保障。而且當我們成為單親媽媽或單親爸爸,我們成為家中唯一的支柱,承擔風險的能力下降,更是要重新檢視保障是否足夠。
重點四、【變更地址】
如果因離婚搬家,務必變更住所,才不會因為忘了繳保費,又無法收到催告通知,而影響日後的保障權。
重點五、【保單也是財產,記得要把保險也放在離婚協議的談判之中】
保險除了保障的功能,高額的儲蓄險也是重要的資產。
最後提醒大家,萬一離婚後才發現自己的醫療保單,要保人和受益人都是對方,可是對方不願意變更,怎麼辦?
如果你身體健康,那就重買吧!
如果已經有高血壓或糖尿病等身體狀況,千萬不要意氣之爭,還是繼續繳保費。因為醫療理賠只能賠給被保險人,而不是受益人。
要保人的事,或許過幾年雙方心平氣和後,還是可以簽名變更的。大家讀到這裡應該會發現,自己的保單還是自己當要保人比較妥當。高保費的儲蓄險也是自己當要保人,但扣另一半的銀行帳戶,嘻!要懂得保護自己!
作者簡介:廖嘉紅,擁有國家級人身及財產雙證照,超過20年保險經紀人經歷。更多精采文章請關注臉書粉絲專頁: 嘉紅的保險理財小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