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非自願離職勞工可以申請辦理失業認定及失業給付,失業給付標準為:依照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有扶養眷屬者多加發20%,過去的申辦方式以臨櫃親自辦理為原則。而因應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勞動部宣布啟動「多元化申辦機制」,為降低失業給付臨櫃人員染疫風險,民眾6月1日起可透過線上申辦系統、電子郵件、傳真或郵寄申辦。
失業給付線上申請步驟
第一種
- 至「台灣就業通」網站(網址請點此)
- 點擊輪播圖首頁【失業給付線上申辦專區】
- 完成註冊會員及履歷表,即可申辦
第二種
- 登入「台灣就業通-找工作」網站(網址請點此)
- 找到會員中心頁面
- 點選「申請失業給付」連結網址申請辦理
勞動部發展署指出,完成申請作業後,就業服務人員將依申請人所提供資訊,以電話等方式提供後續就業諮詢或完成失業認定等服務,建議失業給付申請人留意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通知的相關訊息,如有相關問題,也可直接向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洽詢。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各行各業,去年及今年數萬人被迫減班,甚至放無薪假,更曾有公司因虧損而裁員,也讓失業民眾頓失所依,在找到工作前沒有收入,生活開銷要怎麼顧及呢?許多人會立刻想到的,就是申請政府的失業補助金!
失業時除了失業給付,還有哪些津貼補助?勞動部三大失業補助措施一次了解
由於公司縮編、裁員、經濟不景氣等等原因而失業,是大家都不想面臨的困境,勞動部有3大失業補助措施,包括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勵津貼,用來幫助失業民眾尋找新工作期間,仍能有一定程度的失業救濟金作為基本的生活費,如果想要上課來增進個人技能一樣也有補助,讓民眾找工作時也不用一邊擔心立刻斷炊。到底哪些人能領到失業補助金?申請失業補助的流程是什麼?所有與失業救濟相關的問題,以下就來一步一步破解!
首先,以月薪三萬的小資上班族為例,下圖這張表可以了解到三種失業補助分別可領多少、領多久:
失業補助資格有哪些?
失業補助大致分為「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必須符合「非自願性離職」的資格條件才可申請,各別規定有些許不同,但基本資格是類似的,包含:
- 非自願離職:公司倒閉、被雇主資遣,或是定期工作契約(約聘)到期而沒有工作,都算是非自願離職的一部分;其中定期工作也需要符合任職滿6個月、期滿後超過1個月還沒有找到新工作的規定。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辦理求職登記。
而每一項失業補助,還有一些個別需要的資格,列舉如下:
1.失業給付-為幫助民眾能夠短暫度過難關的失業救濟金,讓失業的過渡期能有基本的生活費。
申請資格除了非自願離職還必須符合2項規定:
- (1)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離職退出就業保險當日,往前計算三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 (2)已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求職登記,並且在14天之內仍未接收到推介,或者安排職業訓練。
2.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趁還沒找到工作之前,補助藉由上課增進工作能力的人(如果中途離開、退訓者,將停止發放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這項津貼還必須符合2項規定:
- (1)已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求職登記
- (2)申請通過並已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課程,每周上課4天以上、每天4小時以上,且每月上課的總時數超過100小時。
3.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政府為了鼓勵求職者早日再度就職,針對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就提前找到工作的人,有一筆獎勵津貼,就是可以在新職場穩定工作一段時間後,領到部分尚未領過的失業給付喔!該項獎助津貼申請必須符合2項規定:
- (1)正在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已找到新工作
- (2)在新就職的公司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
需注意的是,因為工作契約到期而離職(例如:約聘職務),並且申請失業給付的人,如果再回去原公司工作,無論是擔相同職位,或者其他職位,一律不符合請領「就業獎助津貼」的資格;簡單來說,屬於聘約到期而請領失業給付的人,回到同一個公司上班,就不能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三大失業補助可以領多少、領多久?
失業給付、職訓生活津貼金額
- 補助金額:申請人在離職退保日之前的六個月,平均每個月投保薪資的60%。此外,如果家中有需要扶養的家人,例如沒有工作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子女等,每一位可申請增加每月10%的津貼,最高可增加20%。
- 補助期限:每個月發放一次,最長發給6個月。但是,如果失業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有身心障礙證明,可以延長申請到9個月;有特殊情況經主管機關認定的話,最多能請領到第12個月,就無法再延長了。
舉例來說,小美在A公司任職一年後因公司裁員失業,在失業前6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為30000元,且沒有需要扶養的家人,這時小美如果想申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每個月可以領取的金額為30000×60%=18000元。
不過要注意的是,失業給付與需要上課才能領的職訓津貼,兩種失業補助是不能同時領取的。這邊說的「每個月」定義稍有不同。
- 失業給付:從辦理求職登記的第15天起算。
-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從第一個受訓日起算,以30日為一個月發放。若訓練超過30天以上,下一個月要領到生活津貼,必須訓練達10日以上,金額依照以下方式核發:
- 發放半個月生活津貼:10日以上,且上課時數達30小時
- 發放一個月生活津貼:20日以上,且上課時數達60小時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金額
如果失業給付還沒領滿就已經找到提前工作的人,則適用「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規則,不過這項補助的金額,則以失業給付的50%來計算。可以領取的時間是在新公司就職滿3個月時。
也就是說,如果小美失業後第3個月找到B公司的新工作,而還有3個月的失業給付尚未請領,等小美在B公司工作滿3個月時,就可以一次請領18000×3個月的半數金額,也就是27000元。
申請失業給付、職訓津貼需要繳交哪些文件?下一頁有完整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