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減班休息勞工的壓力,穩定在職勞工就業,安心就業計劃的申請原則是:只要是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任職公司實施減班休息達30天以上,且有向地方政府機關列冊通報,則可於實施滿30天的次日提出申請。
6月29日最新消息:今年7月1日起,補貼額度由原來的「薪資差額50%」,調整為「三級定額補貼」,依勞工薪資減損程度,每人每月分別補貼3,500元、7,000元或1萬1,000元,勞動部說,除了簡化補貼作業之外,也希望提高每人可以領得的補貼額度,擴大對減班休息勞工的生活協助。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因疫情減班休息,不管你的薪資相比之前減少多少,都可以向勞動部申請最少3500元的補貼。若薪資差額超過7千元、甚至相差1.4萬元以上,則補貼額度則變成可以領7千元或1萬1千元。
至於舊的補貼標準,原本是依照「減班休息日前一年內的12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申請補貼當月的協議薪資(減班休息期間勞雇協議資料所載的每月薪資)」兩者差額的50%,每個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請領10,900元。
舊的公式:(前一年投保薪資平均-減班後協議薪資)╳50%=薪資差額補貼金額
舉例來說,假設樂樂已經開始放無薪假(任職公司有向地方政府機關列冊通報),而在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一年,他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但無薪假期間經過與雇主協商後,減班休息期間的當月薪資為24,000元,依其薪資差額的50%計算: (45,800-24,000)╳50%=10,900
原本舊的補貼標準,將補貼1萬900元。
但如果以新的補貼方式,因為差額在14,001元以上,所以是採第三級補貼金額,可以領1萬1,000元。
至於減班休息通報,勞動部則指出,不論是雇主通報或勞工反映都可進入通報程序:
- 實施減班休息,雇主應該要通報。
- 如果雇主沒有通報,勞工朋友可以向所在縣市的勞工主管機關反映。
- 勞工主管機關進行調查後,會依法保障勞工應有的權益!
安心就業計劃誰能申請?適用對象
- 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
- 安心就業計劃實施期間(2020年1月15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始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
- 期間勞雇雙方協商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三十日以上,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之勞工。
- 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或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之部分工時勞工。
- 超過65歲或屬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2項第2款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人員,經其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並符合上述各款規定者也適用。
安心就業計劃要怎麼申請?
減班休息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每滿30天的次日起(90天內),向工作所在地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申請。
必備文件
- 申請書。
- 身分證或居留證明影本。
- 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等資料委託書。
- 勞工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可以領到多少補助?補貼標準及期限
補貼額度及補貼期間:
- 依照實施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按月補貼,最長24個月。
- 不得同時領取「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的訓練津貼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
補貼等級 | 薪資差額(月) | 補貼額度(月) |
第一級 | 7,000元以下 | 3,500元 |
第二級 | 7,001元~14,000元 | 7,000元 |
第一級 | 14,001元以上 | 11,000元 |
關於無薪假補貼,有相關問題想諮詢,要問誰?
凡是經勞資協議實施減班休息並通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的勞工或事業單位,可撥打勞動部的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或者也能電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整理各分署專案聯絡資訊如下: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1411
-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1809
-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2126
-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1321
-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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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此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相關補助」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