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許多人不清楚在職業工會加保的內涵,導致真正要繳交保費,或者請領勞工相關給付時才知道沒有想像中的美好。所以,應該要先了解職業工會加保資格、什麼狀況違規、有哪些保障等問題,才可真正避免繳錢又拿不到錢的悲劇。
在職業工會加保僅限「2種勞工」
想在職業工會加保並非無限制,勞保局指出,勞工必須實際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得報酬,包含「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並且參加職業工會的勞工。兩種資格各代表什麼意思呢?
- 無一定雇主勞工:在3個月內受僱於2個以上「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的勞工。例如:兼2份家教、從事2份清潔打掃工作。
- 自營作業勞工: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並且未僱用有薪人員從事相同工作的勞工。例如:計程車駕駛、攤販。
註:上述的「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指的是《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所列的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勞工。(詳細請 點我)
如果不符合上述兩資格之一,仍然在職業工會投保的勞工,經勞保局查證後,過去所繳的保費將無法討回,甚至還有其他的損失,詳細請往下看。
不符合職業工會加保規定者,取消資格並且不退還保費
勞保即將破產其中的原因是,不少假勞工在職業工會掛名投保,透過低報投保薪資,等到最後請領勞年年金時再拉高投保薪資,最終仍可領到最高級距的年金;這種低報高領的取巧方式,導致勞保存底出現漏洞。
勞保局為維護全體勞工的權益,避免不實投報,在有查核必要時,會請勞工提供具體工作證明,若查到有掛名投保等違法狀況,將會取消被保險人的投保資格,並且不退還保險費。
還有另一種狀況,如果符合職業工會加保資格者,但是在「非本業的職業工會」加保,勞保局發現後,會提醒勞工轉由「本業相關職業工會」申請加保,這一個步驟是為了避免日後職災事故發生,會有身份認定上的爭議,可能會讓勞工少領到相關的給付。
這類爭議會造成勞工什麼損失呢?是否還有在職業工會加保的其他注意事項呢?
職業工會投保vs雇主勞保!4項勞工一定要知道的差異點
勞工保險包含老年給付、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與職災醫療給付,在職業工會投保勞保都可享有這些權益;不過,「由雇主幫勞工投保」與「在職業工會投保」唯一的差別在於「就業保險的有無」。
這項差異也是最大的差別,因為就業保險保障勞工在失業期間仍保有一定的生計基礎,包含失業給付、職訓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與健保補助。
由於職業工會並非勞工的「雇主」,所以無法以工會的名義投保就業保險,也就是說,當勞工被僱主裁員,就無法請領失業給付相關的救濟津貼;這就要由勞工自行負擔風險。
除此之外,在職業工會投保還有其他三個缺點:
- 雇主不需提撥勞退金:一般受僱勞工退休後有兩大金錢來源,一是「勞保老年年金」,二是「勞工退休金」,但是透過職業工會投保,並無雇主為勞工提繳6%退休金的項目,勞工也無法自提,等於退休後少了一個退休金來源。
例外:自營作業者可以自提1%~6% - 保費負擔比率高:勞工須負擔60%的勞保保費,相較受僱單位投保,勞工只需要負擔20%,顯然在職業工會投保自己要繳的保費比較多,受到的保障反而比較少。
- 職災給付可能縮水:上面有提到勞工面臨職災時,在職業工會投保容易產生「職業認定」的問題,可能在給付金額上就有少領的狀況發生。
例如:A原本在餐飲業上班,後來轉行到木工業上班,但仍在餐飲職業工會加保,某天A從事木工裝潢時不慎跌倒骨折;這時應該要請領職災給付,可領投保薪資70%,但可能會因為職業認定的關係,只能請領普通傷病給付,減到投保薪資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