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瞭解的問題是,如果爸爸過世以後,他有立遺囑,都把財產留給他們家人,特留分要怎麼處理?如果他負債累累,據說有拋棄繼承的規定,可是我們根本沒聯絡,要怎麼知道他何時過世?
這位姊妹,離婚後,沒有監護權的那一方,就這麼消失在你的生活中,也是常見的。特別是不付扶養費的那一方,因為擔心被扶養方追討費用,往往就這麼消失在人海中,連探視都不願意。所以,我們先來討論一個基本觀念,
到底你媽可不可以追討以前積欠的扶養費?
如果離婚協議書根本沒約定,那就可以往前追討15年。假設你現在30歲,他們在你10歲的時候離婚,那麼你媽就可以跟無緣的前夫追討你從15歲到20歲的扶養費。
如果你現在20歲,但是他在你出生以後就消失了,你媽就可以跟他一口氣要你5歲到現在的扶養費,對你的生活應該也是不無小補。但是,如果當時有約好每個月要給多少錢,但是他就是沒付,很抱歉,只能往前回溯追討5年而已。
他沒錢,怎麼辦?沒錢,在你未成年以前,就可以用這個理由去法院改姓。在你成年以後,他年老時也不必養他,也只能這樣了。畢竟,沒錢不會背叛他,沒錢就是沒錢,這也是很無奈的狀況。
那麼,如果他離婚以後就有錢,但是寫下遺囑,不讓前妻的兒女分遺產,他死了以後,現在的兒女卻又不告知你,父王已經崩殂的消息,那麼應該怎麼辦?沒怎麼辦,他們一定得通知你,因為 辦理遺產分割,必須全體繼承人同意,缺一不可 。
所以,不論有沒有遺囑,如果他們不通知你,在父親生前就把所有錢領走,那就會涉嫌偽造文書,甚至侵佔。就算遺囑內寫明要把所有財產給新人,也是一樣的,因為還是會有特留分問題。
這位有錢的爸爸,唯一能避免你來分財產的方式,就是生前把所有財產過戶給他妻子或是他兒女。這樣就不必立遺囑、沒有特留分,通知你來靈堂的時候,就早已一貧如洗。
所以,別太在意爸媽有沒有遺產,反正那也不是你的,更何況他愛給誰就給誰,他也肯定不會給你這個無緣的孩子,只要不是突然死亡,他有大把時間可以把財產挪移給他想照顧的人,你就不要想太多了。
可是,他移轉給他現任的妻子,如果這位妻子過世,她畢竟是
你的後母,你可以分她的財產嗎
?後母,這是白雪公主的主角名稱,正確的學名叫做爸爸的妻子,簡稱阿姨,跟早餐店叫你正妹的阿姨一樣,跟你都沒有血緣關係。你當然不能分她的財產。你就是只能分爸爸的財產,不能分阿姨的財產,這也就是為什麼爸爸可以在生前把所有財產過戶給她,但是你完全不能等她往生後再分的原因。
那麼,爸爸如果負債累累,拋棄繼承又有一定時間,該怎麼辦?這倒也不用緊張。因為拋棄繼承,是在「知悉」爸爸死亡後三個月內拋棄。看到了嗎?是知悉才起算。
所以,爸爸如果都不跟你們聯繫,再次聯繫已經是後母通知你們他在殯儀館時候,那麼就是從後母通知你們開始,起算三個月,可以去法院拋棄繼承。如果他們都不通知你,那就當作他「音容宛在」,在心裡繼續懷念他就好,其實不會有拋棄繼承的時效經過問題。
好好過生活,別太煩惱遺產或負債的問題。父母是不是愛你,其實是前世的緣,更是今生的考驗。沒緣分,不及格,那就算了,他的財產與負債,其實可以跟你都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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