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加保好處多 退休金、給付都加倍
多保勞保有什麼好處呢?首先是「退休金會增加」。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專門委員王昭卿指出,勞工不論受雇於幾家公司,每家公司的雇主都要按規定替勞工提撥退休金,就算公司只雇用1名員工也一樣。
其次,「生育給付」和「普通傷病給付」的金額也會增加。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專門委員陳連才指出,當勞工生產,或是因疾病、意外而住院,而要請領給付時,其平均月投保薪資可將正職與兼職的收入合併計算,但兩份工作都必須連續加保超過30天,且加總後的月投保薪資不能超過最高級距的45,800元。
舉例來說,假設小葳正職的月投保薪資為28,800元,兼職3個月、月投保薪資為15,840元,她的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就是:[28,800×3+(28,800+15,840)×3]÷6=36,720元。再假設小葳兼職的月投保薪資為17,880元,正職加兼職的月投保薪資為28,800+17,880=46,680元,已超過最高級距的45,800元,因此僅能以45,800元計算,其平均月投保薪資就是:(28,800×3+45,800×3)÷6=37,300元。
另外,包括失能給付、老年給付的月投保薪資,也都可以採正職、兼職合併計算。不過陳連才提醒,如果是在職業工會或漁會重複投保勞保,或是雇主本身自願加保勞保,因為都不屬於受雇者身分,其月投保薪資在申請給付時不能加計,僅能以「最高」的月投保薪資計算。
至於職災傷病或職災失能給付,因為有責任歸屬問題,同樣只能擇高請領。要提醒的是,如果為了省錢沒有在兼職公司加保勞保,萬一工作時發生事故,可能無法獲得職災給付。
再回到案例,若小葳工作的美甲店有5名以上員工,但老闆卻拒絕幫她加保勞保,已屬違法,小葳可向勞保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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