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進階臨床實務護理師 Cynthia Cobb 審訂的一篇文章指出,痣(mole)大致可分為以下種類:
- 先天性痣:有些也稱為胎記(birthmark),尺寸、形狀、顏色各異,如果影響到外觀,可能在10~12歲後藉由手術等方式消除。較大的先天性痣,較可能在成人後轉為惡性(機率約4~6%)。
- 普通痣:出生後出現的痣,多數形狀為圓形或橢圓形,外觀平坦或略微凸起成圓頂狀,顏色單一(可能為棕色、黑色、紅色等)。普通痣不太容易出現外觀的變化,多數尺寸小於0.6公分,可能有毛髮生長其中。身上出現超過50顆普通痣的人,皮膚癌罹患率較高,但普通痣癌化的機率不高。
- 異常痣:大多出現於人體軀幹,以及脖子、頭部、頭皮的部分,臉部較少見。良性的異常痣與黑色素瘤(皮膚癌的一種)有一些共同特徵,因此要定期進行檢查以防皮膚癌發生。根據估計,每1萬個異常痣中,約有1個會轉化為癌症。常見的特徵為:形狀不規則、邊界不平均、顏色差異大或有不同顏色混合、表面凹凸不平、尺寸大於0.6公分,且更容易發生在皮膚白、常曬太陽的人身上。
而可能導致皮膚長出新的痣的原因,包括年齡增長、皮膚白皙、有相關家族病史、服用免疫抑制藥物或某些抗生素、荷爾蒙、抗憂鬱藥物的反應、基因突變、曬傷、曬太陽過量等。
美國皮膚病學委員會(American Board of Dermatology)認證皮膚專科醫師 Stephanie S. Gardner 審閱的一篇文章指出,多數的痣並不危險,而可能與癌症相關的痣,大多具有異常的外觀,或是出現在25歲以後。
因此如果發現身上的痣出現變化、長出新的痣,或是痣有以下特徵,建議求診、由專業皮膚科醫師檢查,以保安全。
- 對稱性:痣的兩半互相不對稱
- 邊緣:痣的邊界不整齊、模糊或不規則
- 顏色:整個痣的顏色不一樣,或有紅、白、藍、黑、棕等顏色的陰影
- 大小:痣的尺寸大於鉛筆尾端的橡皮擦
- 變化:痣的大小、形狀或顏色有所變異
黑斑/斑點
美國家庭醫學科醫師 Heather Brannon 所撰文章指出,皮膚上出現的黑斑根據發生原因,可能有色素沉澱、老人斑、曬斑、肝斑等多種類型與名稱,大多發生在中年時期。這類斑點顏色由淺到深都有,多數表面平坦且為橢圓形,常出現的部位包括臉部、手背、肩膀、手臂、背部等。
而可能引起斑點的原因包括:
- 暴露於紫外線中:皮膚接受太陽或其他光源的紫外線照射後,會慢慢在中年以後顯現斑點。
- 皮膚疾病:除了老人斑以外,有一些皮膚疾病也可能引起斑點生成,例如
- 皮膚發炎後的色素增生沉澱
- 肝斑(Melasma)/黃褐斑(Chloasma)
- 妊娠紋
- 陽光曝曬引起的接觸性皮膚炎
- 其他皮膚疾病
- 藥物:部分藥物會提高皮膚對陽光曝曬的敏感度,例如
- 雌激素
- 四環黴素、廣效型抗生素
- 胺碘酮(用於治療心律不整)
- 抗癲癇藥/抗痙攣劑(苯妥因Phenytoin)
- 吩噻嗪(用於治療心理或情緒疾病的藥物)
- 磺胺類藥物(用於治療感染)
- 其他原因:懷孕、肝臟疾病、愛迪生氏病(原發性腎上腺功能不足)、血鐵沉積症、腦下垂體腫瘤等。
斑點(老人斑/曬斑/肝斑等) | 痣 | 皮膚癌 | |
顏色 | 深淺都有 | 單一 | 一個黑斑中可能出現多個顏色 |
表面 | 平坦 | 平滑、可能略微凸起 | 凹凸不平 |
形狀 | 大多橢圓形 | 圓形、橢圓型居多 | 不規則、邊緣不平滑或模糊 |
尺寸 | 較大(0.6公分↓) | 較大(0.6公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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