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律師蘇家宏在臉書貼文提出解決方案,讓預立遺囑不再昏,愛的人、事、物都得到最好的照顧:
第一昏:遺囑不能打字,要手寫2份,且必須複寫,不得影印再簽名。
蘇家宏律師建議,可運用「代筆遺囑」,在證人面前親口交代遺囑內容,請律師依法撰寫,最後確認內容後再簽名,免去自己手寫的麻煩。
第二昏:必須申請自己、遺產管理人、受贈人及受贈單位的戶籍謄本、身分證影本、還有機關証明。
陳文茜認為,若無助理代勞,病人可能會忙於奔波各戶政事務所。蘇家宏律師則說,遺囑最好能有戶籍謄本等資料,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寫進遺囑較穩當,但也可用「相對可以特定受贈人的寫法,免除調閱文件之麻煩」,例如我妹妹的兒子OOO,我在台大就讀的同學AAA。
第三昏:狗不能成為贈與者,必須在生前把相關事宜及資金處理好。
由於寵物在法律上被認定為「物」,蘇家宏律師建議,要設計可以照顧寵物的制度,例如:遺囑執行人須依照遺囑內容妥善管理照顧寵物、將部分遺產與寵物送給可靠的親友,同時立一定的條件要求親友遵守、設計遺囑信託妥善運用遺產等。
第四昏:陳文茜93歲媽媽有二分之一法定繼承比例。由於媽媽不喜歡狗,不能把錢分別匯給照顧狗的朋友。
家人有法定繼承人的身分,有主張特留分的權利。但蘇家宏律師解釋,特留分在法律上是「扣減權」,若法定繼承人不主張特留分,也可以完全依照遺囑方式執行。因此實務上,遺囑執行人可以在納完遺產稅後,直接依照遺囑執行,或部分執行。如果遺囑內容也有設計好,就能讓遺產傳承更平安。
第五昏:房屋土地權狀不夠,還要申請房屋謄本,土地謄本及房屋稅單,但陳文茜不知道繳費單收到哪了。
蘇家宏律師說明,房產可以用門牌號碼,規劃可以統稱分配。例如可以用座落於門牌號碼:台北市O路O段O號O樓之房屋與座落之土地替代。若房屋土地太多筆,也能用所有不動產給OOO繼承,現金給XXX繼承,等方式達到分配效果。此外,也有人用比例分配,例如50%捐做公益、50%給子女繼承,就不用查調最新的謄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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