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器忘在體內不只子宮蓄膿,還恐「破宮而出」刺破腹腔臟器
嘉義也有另一位6旬婦人因腹痛就診後,才發現竟是因40年前裝的避孕器穿透子宮,插入膀胱肌內層,若未及時取出,恐引發潰爛、發炎,甚至導致腹膜炎、敗血症,後果恐不堪設想。
嘉義醫院院長黃元德說明,避孕器雖然方便民眾避孕,但對子宮來說,它是一種「異物」,若未定期檢查,或在更年期後取出,輕則引發疼痛,重則感染、化膿、腹腔粘黏,甚至如同前述案例般刺破腹腔內的臟器,危害生命。
20%妙齡婦女曾裝避孕器!更年期後別遺忘
子宮內避孕器可防止胚胎著床,改變子宮頸黏液成分,使精子不易通過進入子宮,以達避孕效果。根據衛福部「家庭與生育力調查研究」資料,台灣20~49歲已婚或曾結婚婦女使用的避孕方法除了保險套外,多以子宮內避孕器為主。2004、2008年時,約有1/4的民眾使用避孕器。到2016年時,使用避孕器的比例仍高達近10%。
使用避孕器的優點不少,不僅隱密性高,還避孕效果好、一次可維持5年。不過隨民眾年紀漸長,當步入更年期後已無避孕需求,漸漸遺忘自己曾裝設過避孕器可能是人之常情。綜合黃元德醫師與台北榮總、衛福部金門醫院衛教資料,有裝設避孕器的民眾務必留意以下事項:
- 自行檢查:裝設後可自行觸摸到避孕器的線頭,應在每次月經後自行檢查,若發現線頭變長、變短、消失,則盡速至婦產科檢查。
- 每年超音波檢查:避免避孕器位置不正常、穿入子宮壁中。
- 有效期限:超過有效期限(多為3~5年)就需更換,以免影響避孕效果。
- 更年期後:建議取出避孕器。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裝設子宮內避孕器仍有懷孕、子宮外孕的可能性,若出現腹痛、月經遲遲未出現等狀況,仍需至醫院仔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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