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存放3不原則 藥品不是食物
夏天吃藥時,是不是常發生藥粒輕碰就碎,或是有發霉等情況?國健署表示,大多數的藥品容易受到光線、溼氣、溫度等環境因素影響而變質,因此在存放時,切記以下3點:
1. 不要任意存放冰箱
除非藥袋或包裝上有註明需冷藏或置放在2 ~8℃溫度下,不然多數藥物只需放在室溫下乾燥、陰涼及避光處,國健署說,若反覆將藥品從冰箱拿進拿出,更容易吸濕,增加變質的可能。但如果家中溫度時常超過30℃又擔心保存狀況,也建議先向藥師詢問是否適合將常溫存放藥品放入冰箱或是有其他保存選擇。
2. 不要放在陽光直射、潮濕、高溫的廚房或窗邊
避光、避濕、避高溫是藥品的重要存放原則。像是廚房、浴室、窗邊等潮濕悶熱、陽光直射,若是將藥品放置這類地方,容易導致藥物變質、藥效打折。尤其車內經過高溫曝曬後常出現50℃以上高溫,切記不要貪圖方便而將藥品隨手放在車內。
3. 不要擅自把藥品重新分裝置於別的容器中
有的人習慣自行分藥,但國健署建議避免將藥品擅自分裝至別的容器,並應隨手放回原藥袋或包裝,切記在服用完藥物前,外包裝先不要丟,以免吃錯或服用到過期藥品。有些藥物的容器,本身即有避光、隔熱效果,擅自分裝易增加變質可能。但為了協助長輩按時服藥而有分裝需要時,可先詢問藥師或醫療人員該如何正確分裝。
不論是從醫療院所領回或是從藥房購買回來的藥物,外面藥袋、包裝上都有保存指引與有效期限,切記遵照醫囑或藥師建議期限內服用完畢,千萬別亂放或是放到過期以致吃了藥反而更傷身。
國健署特別提醒,幾種救命藥如緩解心絞痛的硝化甘油錠、心血管疾病用藥、抗癲癇用藥、化療口服藥品、胰島素以及荷爾蒙製劑、抗感染藥品等更必須嚴守保存方式,如無法確定是否能繼續服用,可請教藥師或醫療人員,不可擅自停藥或逕自繼續服用。
不同藥品保存方式大不同 藥師建議這種藥沒吃完一定要丟
台灣醫療發達,家中常出現琳瑯滿目的藥品,除了照著建議的存放方式,那又有什麼要注意的呢?根據《藥物食品安全週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的陳映蓉藥師說明,7種不同藥物的保存方式、保存期限其實也有所不同:
拆封後的裸藥
不論是膠囊或是錠劑,藥品一旦離開原包裝,建議於調劑當日起算6個月內服用完畢。
磨粉藥品
有些藥品因需要必須磨成粉(如兒童用藥),但也更容易受潮變質,藥師建議要在醫師開立的指定天數內服用完畢,若沒服用完則丟棄處理,不建議作為常備藥品保留。
懸浮液
像是兒童用抗生素藥品等需加水配製成懸浮液才能服用,故從泡成溶液當日起算,依各廠牌藥品狀況,可於室溫或2-8℃下冷藏保存7 – 14天不等,另外留意領藥當下藥師的用藥說明及藥袋/藥單的註記。
眼藥水等眼睛用藥
眼藥水開封後要冰冰箱保存嗎?根據衛福部食藥署發布在《食藥好文網》的解釋,一般來說,大部份的眼用藥水、外用藥膏都建議室溫保存即可,也就是避免陽光直射、且室內大約15-30℃的環境下,不需要冰在冰箱保存;但也有部分眼藥水確實需要冷藏保存,要留意藥袋或包裝說明,若是強調需要冷藏的藥品,會在藥品包裝上特別標示「需冷藏保存」或「請於2-8℃」存放,比如氯絲菌素的眼藥水(Chloramphenicol)、抗生素類藥水等等。
同時,眼藥水絕對不是「有冰就能放比較久」,因為各種藥物本就都有一定的保存期限,即使在期限內也可能因為保存不當而失去療效。凡是眼藥水、眼藥膏等眼部相關用藥,藥師建議在開封一個月後即可丟棄。
外用藥
外用藥膏可在開封後存放至多半年,藥師建議不要分裝為小罐。除須在有效期限內使用外,更要在使用前留意外觀是否破損,藥膏是否有變色、變硬、發臭等情形。
胰島素
未開封的胰島素針劑須冷藏(2-8℃)保存,使用前要留意有效期限。若已開封或於常規使用下,通常可在低於30℃室溫下保存4~6周。
栓劑
除非藥袋或包裝上有特別註明冷藏保存,則通常放置室溫且陰涼乾燥處存放、避免陽光直射造成藥品軟化變形即可。
沒吃完的藥直接丟就好?藥師公會公布6步驟教你這樣丟
不小心家中的藥放到過期,直接丟垃圾桶就好了嗎?藥水是液態的,應該倒進馬桶或是排水孔裡就可以了吧?錯!相信有不少人會覺得過期藥品就是一般垃圾,但《食藥好文網》說明,有些藥品因為具有基因毒性(如抗生素、化療藥物或荷爾蒙製劑)對環境的污染影響較大,最好的方式是帶回醫院,由醫院的藥品回收站依照醫藥廢棄物的方法處理;至於一般用藥或是家庭常備藥品如果做好丟棄前的回收處置,就可以一般垃圾處理。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在臉書粉專上提出正確處理棄藥的6步驟,下次再丟棄藥品前,記得做好做滿再丟進垃圾袋裡唷。
- 將剩餘的藥水倒進夾鏈袋內
- 藥水罐用清水沖一下,記得沖過藥罐的水也要倒進夾鏈袋內
- 把要丟棄的藥錠從包裝中取出(藥袋、錫箔包等),也集中在夾鏈袋內
- 可將泡過的茶葉、咖啡渣或是擦手紙等,一併放入夾鏈袋吸水
- 夾鏈袋密封確實,丟進垃圾袋,隨家中垃圾一起交由清潔人員
- 乾淨的藥袋、藥罐也交由資源回收處置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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